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文件的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开会研究讨论组织绩效自评小组,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27日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成立于1981年12月。1989年5月,根据云南省委通知,撤销市委政法委,成立昆明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0年4月30日,根据云南省委通知,撤销昆明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恢复市委政法委。
根据有关职责任务,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处5个职能处(部)室和机关党委。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设立以下办公室:①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内设指导协调处;②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管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③昆明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制之一,昆明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昆明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维稳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④中共昆明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又称“市委610办”。列入市委直属机构序列。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内设秘书处、综合指导处;⑤中共昆明市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办公室,管辖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市信访局机关党总支、市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市民政局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市城固啊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市法制办机关党总支、市法院机关党委、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市国安局机关党委11家部门(单位)党组织;⑥昆明市法学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
人员情况:市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职能。
市委政法委是中共昆明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为: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部署,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的工作。
(11)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昆明市政法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保障,提高新时代政法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守牢底线,不辱使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持续开展反恐怖斗争,高位推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全力维护网上政治安全,持续做好重点群体的稳控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对涉黑涉恶说不,坚持除恶务尽,严查幕后腐败。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拍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土壤”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四是提升站位、立足本职,统筹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切实推进旅游市场整治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深化政法系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政法力量。五是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打击违法犯罪,创新治安防控手段运用,坚持系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六是创新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试点逐步推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系统试点实施,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建设亮点不断,政法工作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七是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紧紧围绕良法善治的基本取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市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八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牵住基层党建的牛鼻子,在压实主体责任、夯实基础中营建党建带队建工作新格局,瞄准素质强警的关键环节提升队伍履职综合能力,着力补齐弱项短板,综合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把昆明市建设成为区域化国际中心城市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单位财务管理行为,预防错误,降低项目建设风险,保证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修改完善了《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建立预算、收支、报销、借款等核算规定;并制定《市委政法委会议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委政法委会议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内控机制基本健全完整,基本能够满足业务和管理活动需要。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8〕1号)文,我单位2018年批复预算收入总额为3289.9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61.98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136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99.4万元;项目支出1728万元。决算收入总额为2,4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69.19万元,项目支出为785.5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购进涉密资产一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39.99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539.9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486.8万元,占90.15%;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3.19万元,占9.85%。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提高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政法工作涉密信息的绝对安全;完成党委政法委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深化平安昆明、法治昆明、过硬队伍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反映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进展、重要动向、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及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昆明政法》宣传阵地建设,以交流政法工作、研讨政法理论、促进平安和谐为己任,推动全市政法调研成果转化和理论实践创新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市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及时将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政法干警身边,稳定警心民心。
通过强化政法宣传和教育培训,集中宣传报道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及取得经验、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昆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制轨道内妥善解决,促进信访形势根本好转;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做好在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达到有效维护当时热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我市依法治市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
充分发挥各专项组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进我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和沿线治安秩序良好为中心,全面落实新一轮责任制,实现“三杜绝、两下降、两力争”工作目标。即:杜绝产生中央护路办挂牌督办的重点线路和区段;杜绝因治安管理不力引发的铁路交通重大以上事故;杜绝发生群体性上路拦车事件;力争杜绝大牲畜上道与列车相撞事故;力争杜绝发生护路队员责任伤亡事故;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案件同比下降;铁路交通路外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
提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弘扬社会正气,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 。
充分发挥各专项组在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
加强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切实扭转治安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安全感;防范和打击涉及物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进一步实现基层矛盾就地化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群众诉求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省、市综治维稳目标任务的落实。
2018年网格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
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危害社会案(事)件 。
通过建设市级综治中心,使之成为社会治安分析研判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视频会议中心。
不断提高基层综治维稳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切实增强视频监控资源联网运用效能,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委防范办下达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全市需要在目前掌握的“法轮功”、“全能神”痴迷人员中,通过举办转化学习班、进家入户帮教等形式,每年需完成一定的转化数;通过帮助关爱、回访帮教等形式,对目前全市在册需要巩固对象开展后续巩固,反复率不超过5%;需要举办每年至少2次能手培训班;“全能神”邪教滋事人员以及新发现的“全能神”邪教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和巩固。
增强全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预警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适时组织专案开展侦查打击行动,保持对邪教类案件高压态势;落实全市邪教重点人员日常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包保控制措施。
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全面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高平安昆明建设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所辖党组织得到贯彻落实。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度年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1 | 全年安排部署防范控制邪教活动工作不少于4次 |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依法治市宣传、防范控制邪教宣传等4次 |
2 | 年内形成《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通报》不少于12件 | 已完成 |
3 | 年内下发《昆明市维护社会稳定预警通知书》不少于12份 | 已完成 |
4 | 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7%以上,妥善调处率达70%以上 | 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4168件,成功调处91896件,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7.59%, |
5 | 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少于15人;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少于20人次 | 已完成 |
6 | 围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5篇 | 已完成 |
7 | 制定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 已完成 |
8 | 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市、区)2个 | 已完成 |
9 | 编制《昆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已完成 |
10 | 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全年完成12期月报协调会议纪要。 | 已完成 |
11 | 制定《昆明市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已完成 |
12 | 下发《2017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昆明市2017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进行督促落实分; | 已完成 |
13 | 下发《2016年依法治市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并展开管理考核工作; | 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考核覆盖管理面达100% |
14 | 制定《昆明市2017年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 | 已完成 |
15 | 深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治市的认识,为我市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 672.8万人 |
16 | 铁路交通路外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5% | 铁路交通路外安全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同比下降 |
17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达到90% | 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4168件,成功调处91896件,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7.59%, |
18 |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 已完成 |
19 | 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达到90% | 已完成 |
20 | 预防青少年犯罪较上年减少 | 已完成 |
21 | 解决群众诉求“四级联动”工作,办结率达90% | 已完成 |
22 | 全市“无邪教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达标率在95%以上;“无邪教村(社区)创建”达标率90%以上。 | 已完成 |
23 | 组织开展1次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考评 | 已完成 |
24 | 举办1期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能专题培训班 | 已完成 |
25 | 加强政法宣传阵地建设,全年编辑出版《昆明政法》4期 | 已完成 |
26 | 举办一期综治维稳干部培训班 | 已完成 |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以及部门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作出客观的评价。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相关单位的绩效资料报送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搜集证据材料,并形成评价结论,得出绩效评分。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时段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99分,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我单位2018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市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委内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市委政法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对内控制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对市委政法委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预算绩效公示制度,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分管委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
2018年我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市乡镇(街道)138个,村(社区)数量1644个,网格划分数量为3862个,配备网格员数量5716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司法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1次/件,完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27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工作完成补助3904人。调解会、治保会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调解会各街道、社区均已设立调解会、治保会,并将案件于基层调解会化解于基层。
(二)具体绩效分析。
1、经济性分析
2018年市中共昆明委政法委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用于开展组织工作。
2、效率性分析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各处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效率完成各项工作。
3、效益性分析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2018年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规定,保障了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质量达标。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8年市委政法委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主要做法有以下点:
(一)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市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委内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市委政法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委政法委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一年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市委政法委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建章健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根据市局绩效考核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市委政法委实际,细化指标,完善标准,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考核责任。使市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要求考核必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考核办法,不能走过场,每月考核,每季度进行汇总,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讲评,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修改完善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是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预算绩效公示制度,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2018年,除在对外门户网站——长安网上公示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外,还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将经费支出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委领导汇报,并在书记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是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五是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要求,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严格标准,努力提高工作任务质量
坚持以绩效管理考评为抓手,推动和促进政法工作、综治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发展。注重严在平时,通过加强对绩效指标中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对账销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抓好督促整改。树立成果意识、期限意识,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针对法治昆明建设我办承担的大项任务多、压力大,重点改革工作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强力推动政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严明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分管委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联络和牵总工作,加大了督办力度,各责任部门之间做到了互相支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主动向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对绩效管理相关数据采集、材料报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了数据、资料、信息准确、及时。
六、存在的问题
1.年中预算与支出不一致的、未及时进行的,需要进行预算调整额,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年末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返回财政。
2.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清晰、可衡量,导致部分指标年末无法进行量化考核。例如绩效目标“为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舆论氛围完成726万人”等。
3.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市委政法委未制度固定资产制度建设,以保证固定资产的管理有效性及规范性;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仅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进行管理。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尽量避免年中追加预算的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及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对项目绩效目标应根据上年度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单位情况进行梳理,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衡量性。对各项目及部门管理采取年中考核监督的措施,对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并对不合理及实施不佳的进行调整。
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入账、管理、报废等程序明确相关规定,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
4.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我单位还应继续对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等情况进行跟踪自评。
5.结合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严格按目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应进一步重视考核总结。考核工作结束后,不注意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意见,没有充分有效的利用和转化考核结果,使考核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
2019年5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