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不语,时光悠悠。石林,这片全球唯一能完整展现区域地球演化2.7亿年历史的喀斯特地貌区,坐拥350平方公里喀斯特奇观。亿万年造化,弥足珍贵,守护这方不可复制的自然遗产,司法责无旁贷。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之名,筑起坚实生态屏障。
亮利剑:刚性司法守护生态底线

喀斯特地貌土层浅薄、植被修复周期漫长,一旦损毁,较难恢复。石林法院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同时,采取“巡回审判+现场旁听”模式,实现“庭审一处,警示一方,教育一片”。
今年5月,石林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村民毁林开垦案件,被告人因擅自开垦林地,致使17.87亩生态公益林、13.85亩商品林遭到严重破坏。法官当庭宣判。庭审现场邀请乡镇干部、护林员、各村小组长150余人到场旁听。这是石林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切面,打破“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法官背着国徽走进涉案林地、景区村寨开展生态案件巡回审理,让群众直观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法律后果。

重修复:恢复性司法让受损山林重披绿装
在古树名木保护领域,此前,石林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古树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三名被告人非法砍伐三级保护黄连木古树,法院在判处刑罚之外,全额支持公益诉讼诉求,判令三人共同承担9200元生态修复费用,通过资金代偿、专业复绿的方式弥补古树损毁带来的生态损失。

惩罚从来不是终点,修复才是归途。石林法院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检察、公安、林草等部门,为每一起生态案件量身定制修复方案。对滥伐林木、非法开垦林地的被告人,区分情况适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修复资金赔付”三种责任承担方式。被告人可在林业部门指导下,于被毁林地栽种树苗、管护植被;无力自行复绿的,缴纳专项修复资金,由林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开展植被修复,修复全过程由法院、检察院、林草局联合监督验收,执行到位的款项专项用于受损生态恢复。从“破坏者”到“修复者”,从“治已病”到“治未病”,司法不仅惩罚了违法,更让受损的喀斯特山林重新披上新绿。
强治理: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

文旅、林草、自然资源、乡镇街道等每一个部门都是生态守护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石林法院积极加强与检察、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联动机制,通过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执行联络工作站,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织密生态司法网络。同时,每年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干警深入广场、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护绿水青山。

法徽之下,石林法院以刚性司法守住生态底线,以柔性司法修复绿水青山,让这部2.7亿年的“地质教科书”,在法治的守护下,继续传之后世、永续留存。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