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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触碰生态红线 刑益融合守护滇池长江水系——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案庭审观摩深化生态司法保护

“捕捞代价太大,我会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以后不要再偷捕了”。

7月16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西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水务局、碧鸡街道及海口街道的居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到场观摩庭审,以公开庭审实现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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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螳螂川作为金沙江支流,承接滇池出水水系,是滇池水体汇入长江的关键生态廊道。本案被告人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控水域内,违规使用竹篱笆拦截网、双层挂网等违禁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1700余公斤,拦截鱼类洄游路径,严重破坏滇池下游流域水生生物链条,对区域水生态造成不可逆损害。

庭审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立足指控职能,针对案发地水系复杂、捕捞地点隐蔽、言词证据易灭失的办案难点,依托现场勘验记录、渔具鉴定、称重凭证等客观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条,清晰还原非法捕捞全部犯罪事实,严谨论证犯罪构成,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紧扣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时代背景开展法庭教育,向旁听人员深入阐释非法捕捞行为不仅触犯刑法,更会持续侵蚀滇池—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成效。

在民事公益诉讼庭审环节,公益诉讼起诉人结合专家评估意见,对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水域生物资源损害、水域生态功能破坏等进行了充分证明。西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采纳公诉意见,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是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的典型探索,也是以案释法强化生态保护宣传的生动实践。案件办理中,刑检部门负责刑事追诉、依法打击犯罪,民事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损害赔偿落地执行。共同构建起“刑事检察+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的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闭环,推动生态损害从“依法惩处”向“有效修复”延伸。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不仅要警示广大群众遵守禁渔相关规定,更要为十年禁渔“下半程”树立鲜明导向:红线不可违背,底线不可触碰,我们打击治理非法捕捞的态度坚定不移。”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官结合案件,积极释法说理,让旁听群众从非法捕捞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中直观体会到非法捕捞的后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办理成效予以高度评价,认可案件证据扎实、指控有力、释法宣教透彻。

今年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十周年,也是“长江十年禁渔”第五年。今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融合办案机制,依法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守护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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