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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寻甸法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活动

少年自有凌云志,法治护航正当时。今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贯穿始终。

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近日,寻甸法院干警走进塘子中学、七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活动,为五百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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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民法典不仅是‘权利宣言书’,更是大家校园生活的‘护身符’。”课堂上,寻甸法院干警立足青少年身心特点,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用基层刑事审判工作中接触的鲜活案例替代法条,针对同学间的口角争执、恶意孤立、言语侮辱、肢体暴力以及网络造谣等常见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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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特别强调,校园欺凌绝非简单的“开玩笑”“小打闹”,无论是施暴者、旁观者还是受害者,都会深受其害。借助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的相关规定,寻甸法院干警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产生的严重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并非可以免予处罚,情节轻微的需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监护人也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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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学起难听的外号算欺凌吗?”

“在网上曝光同学的隐私违法吗?”

……

面对寻甸法院干警的提问,现场同学思维活跃、踊跃举手,在一问一答中,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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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寻甸法院干警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开展科普,手把手教导同学们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学会自保,不冲动、不硬碰,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保留相关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切勿以暴制暴、盲目冲动,避免小事酿成大祸。此外,引导全体学生拒做校园欺凌者、不做冷漠旁观者、争做勇敢守护者,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自觉践行法治精神,共同守护校园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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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校园活动,覆盖师生五百余名,不仅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在校园内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寻甸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丰富普法载体,用司法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寻甸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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