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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创新“管、放、营”激活沉寂资源

今年以来,嵩明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沉睡资产清理盘活”专项行动,聚焦资产长期闲置、流拍后处置难、债权兑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高效执行相结合,秉持“放水养鱼”理念,创新运用专业运营、强制管理、全程监督等方式,有效激活沉睡资产,化解债务纠纷,实现多方共赢。

引入专业运营,盘活批量商铺

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受疫情及市场消费放缓影响,其经营的商铺大面积空置,陷入经营困境。自2020年起,20余名债权人陆续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欠付租金400余万元。由于该公司自持商铺均设定高额抵押,且大部分已转租、租期长达15年,产权关系复杂,处置难度极大,债权人对处置商铺的意愿也不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破解难题,嵩明法院主动组织债权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多轮协商,最终确定“引入专业管理人统一运营+收益按比例偿债”的盘活方案。由该商贸公司引入专业机构对商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租、统一运营,每年将运营收益的30%专项用于清偿债务。此举既保障债权逐步实现,又为企业保留经营发展空间。目前,商铺运营逐步恢复正常,被执行人已按约定履行偿债资金近100万元,有效解决了资产空置、债务积压、处置困难等多重问题,实现了债权人权益保障、企业纾困与资产保值增值的多方共赢。

实施强制管理,化解流拍资产僵局

在申请人金某某、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袁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0余万元。2023年,嵩明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商铺并启动拍卖,但因权属共有、市场接受度低导致流拍。两名债权人均不愿以物抵债,商铺长期闲置,债权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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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小额债权及流拍资产处置难题,嵩明法院积极向当事人释明强制管理的政策优势。经债权人同意,强制将涉案商铺交由债权人实施管理,并协助债权人发布租赁信息、洽谈租赁事宜。目前,商铺已实现稳定出租产生持续收益,承租人已将首年租赁款打入法院账户。债务正通过租金逐年履行到位。

全程监督监管,以租偿债兑现债权

在申请人某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范某某、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300余万元。嵩明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3间商铺并进行司法处置,经拍卖、变卖均流拍。申请人不接受以物抵债,商铺面临长期闲置、大额债权难以实现的困境。

嵩明法院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盘活路径,在征得其同意后,实行“被执行人出租+法院全程监督+租金专项偿债”模式,对租赁、收款、资金划转实行全流程监管,确保租金专款专用、及时偿债。目前,3间商铺已顺利出租,累计到位租金36万余元,300余万元债务正稳步清偿。此举既避免资产闲置贬值,又减轻了债权人负担。

每一起执行案件的背后,不仅是法律文书的兑现,更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债权人权益保障、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多重课题。嵩明法院在个案中不断探索“放水养鱼”与“刚性执行”的平衡点,努力实现“管得住”“放得活”“有营收”的多赢效果。下一步,嵩明法院将持续聚焦盘活沉睡资产这一重要任务,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让静态资产流动起来,让沉睡资产焕发新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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