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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晋宁法院公开庭审两案件 护航学校师生成长

五月榴花照眼明,法治宣传正当时。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晋宁法院紧扣“民法典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两场公开庭审普法活动,邀请昆明卫生职业学院1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沉浸式旁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交通肇事罪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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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庄重有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规范高效。首场庭审中,被告人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洗白”赃款,依法受到严惩。法官当庭明确,提供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等行为均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让师生清晰认识此类犯罪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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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庭审聚焦交通安全,被告人因疏忽违规驾驶引发事故,虽非故意,但作为过失犯罪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法官结合案件与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阐明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传递“手握方向盘,责任记心间”的法治警示。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两场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打破“庭审结束即普法终止”的模式。

针对涉银行卡、跑分类犯罪,法官指出:单纯出借银行卡走流水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明知是赃款仍取现、转移、洗白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危害更大、量刑更重。同时提醒大家切勿轻信“高佣金、零门槛” 兼职,不因小利沦为犯罪工具;年满16周岁需负全部刑责,案底影响终身前途;身份证、银行卡不外借,取现、跑分、转账均涉犯罪,介绍他人参与同样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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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交通出行安全,法官强调:本案中的交通肇事属过失犯罪,虽是疏忽大意导致但同样会被追刑责、赔巨款。在此提醒广大师生出行务必守规则,骑电动车需戴头盔、不超载、不闯红灯;驾车不分心、不酒驾;发生事故及时报警施救,逃逸必重罚,同时结合校园周边隐患,提醒师生安全出行、远离危险。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是晋宁法院深化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推进“法治进校园”的具体举措,更是将司法实践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不同于传统的说教式普法,庭审“零距离”让师生直面案件、感受法律,既彰显了司法公开、公正、透明的理念,也让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知识真正走进青少年群体。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常态化开展公开庭审、法官进校园等普法活动,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案例教材,让法治宣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晋宁、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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