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标准财产不断涌现,机械采用传统拍卖措施,已无法满足当下执行工作需要。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华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适用强制管理措施,在多起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不宜拍卖变卖的通讯塔等财产进行强制管理,积累有益经验,在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同时,稳妥处理各方诉求,实现良好司法效果。

自“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五华法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主动求变、积极破局。在珠江某公司申请执行昆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在五华法院的主动建议下,申请执行人提交强制管理申请,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商铺进行管理。
同时,申请将昆明某物业公司、云南某公证处列为代管人,由物业公司负责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由公证处负责对商业运营资金进行监管并提供合规化法律服务,共同开展强制管理工作。
最终,五华法院通过对强制管理措施的有效运用,成功对位于昆明市核心商圈的18套大型商铺进行总体盘活,管理面积3427.38平方米,盘活资产价值约8600万元,已获得管理收益58万余元,在有力推动案件执行的同时,保障案涉商业综合体的平稳运营。

五华法院在适用强制管理措施具体实践基础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探索形成强制管理工作机制,于近期制定《强制管理措施适用工作办法(试行)》,对强制管理措施适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性规范,努力将个案有益经验转化为长效常态机制,为五华法院在后续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规范适用强制管理措施打下基础。
下一步,五华法院将始终坚持“放水养鱼”“放活管好”理念,进一步总结适用强制管理措施办法经验,不断探索盘活沉睡资产多元化路径,以切实司法举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