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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会诊 以评促改:嵩明检察聚多方合力提升办案质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日前,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检察案件质量评查会,构建“政法委牵头+政法系统互评+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立体化、开放式评查新格局,对全院司法办案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和“精准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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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查由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嵩明县委政法委统筹,汇聚了来自法院、公安、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专家和骨干,组成了一支专业权威、视角多元的评查队伍。评查工作采取“重点案件精准抽查+普通案件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查范围科学合理、重点突出。

评查内容涵盖了刑事检察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支持起诉、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等多个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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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组聚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质量、办案效果六大环节,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立体审视。

评查过程中,各评查员立足不同专业视角提出问题与见解。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程序性评查,认真查阅卷宗,详细记录意见建议,并对评查过程进行监督。

评查结束后,评查组成员依次向本院客观、中肯地反馈了评查意见,既肯定了成效,也精准指出了个别案件在程序衔接、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为鉴,立整立改,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提升动能。

这不仅是一次案件质量的核查,更是一场难得的“业务研讨会”和“能力提升课”,有效促进了检察办案人员的系统思维、程序意识与精细化办案能力。本次评查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力量,产生了“1+1>2”的监督合力。政法系统的“法律内眼”与人民监督员的“社会外眼”交织协作,共同开出了提升质效的“良方”。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抓实“三个管理”,以高质效履职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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