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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风的地方”到“有法的地方”:官渡法院“1+1+N”模式为旅游版权筑牢屏障

春和景明,文旅升温。“彩云之南”作为无数人心中“有风的地方”,年接待游客已超10亿人次,文旅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针对中小旅行社宣传物料侵权频发、行业版权认知薄弱等问题,4月17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官渡区人民南法院联合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昆明螺蛳湾数据产业园开展了一场版权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针对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诉22家旅行社系列侵权案,官渡法院以“1+1+N”批量化解模式精准破局,最终18起案件当场化解,调解率达82%,剩余4起案件进入跟踪协商。这不仅是一次系列纠纷的批量终结,更是一套行业治理逻辑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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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热潮下的隐忧:旅游版权纠纷亟待破局

随着云南文旅市场持续火爆,旅行社作为游客了解云南的“第一窗口”,其宣传文案、配图等宣传物料直接关乎云南旅游的品牌形象。但现实中,部分中小旅行社长期处于“不知即不责”的版权认知盲区,为降低成本、快速招揽游客,随意使用网络图片、文案等素材的侵权行为屡有发生,版权风险如暗礁潜藏。

这批22起案件若逐一开庭、分别判决,涉案企业将耗费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更可能引发行业恐慌,影响文旅市场稳定。在官渡法院看来,化解一批纠纷,就是规范一个行业;稳住一批旅行社,就是助力云南旅游健康发展。

靶向发力:“1+1+N”破解版权纠纷治理难题

一场示范庭审,把标准“审”出来

法槌落下,官渡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王琴选取典型个案公开审理,庭审焦点直指“侵权事实认定”与“赔偿数额裁量”,引导双方充分举证、辩论。整个过程不回避争议,不模糊界限,让22家旅行社的代理人和当事人清晰明确行为必然构成侵权的要素和界限,并对损失赔偿有了合理认知。

一场靶向普法,把心结“解”开来

庭审是“点”,普法是“面”,秉持这一理念,王琴法官在庭审后开展主题宣讲,系统梳理旅行社网络营销中的常见版权风险点,并总结出一套“版权登记—风险自查—纠纷应对”的全流程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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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提问环节,官渡法庭朱贞爱法官针对“不知情就不用赔”“平台审核不严就该由平台负责”等常见误区,逐一作出明确回应,厘清了相关法律责任。而所有释法说理最后都落到了“解决问题”上——调解。

“前几年我们旅游行业确实遭遇了‘寒冬’,能不能少赔一点?”一位被诉侵权人道出了无奈。本案中的侵权行为大多发生于2024年,正值旅游业尤其是旅行社行业修复复苏的关键阶段。朱贞爱法官兼听各方诉求,提出了相对折中的方案以供各方考量。

N轮批量调解,把纠纷“消”在源头

有了示范庭审的标杆和靶向普法的共识,官渡法院趁热打铁,联合区新闻出版(版权)局组织批量调解。法官团队采取“示范判决预估+类案逐一释明”的方式,与各旅行社核对侵权事实、测算合理赔偿额,对仍有疑虑的当事人进行二次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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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17家旅行社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加上此前庭审中率先达成调解的1家,共计18起纠纷在当天画上句号。对于剩余4起因金额分歧较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承诺庭后继续协商,力争以非诉方式结案。

一场巡回审理、一套批量化解模式,论证了当知识产权保护扎根于行业治理的土壤,它带来的不是对立与纷争,而是秩序与繁荣。下一步,官渡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与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推动巡回审判进景区、进协会、进旅行社,让知识产权保护从“事后灭火”走向“事前防火”,让“有风的地方”更有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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