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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如何化解?嵩明检察有妙招

春日的嵩明坝子,阳光透过枝叶洒在村委会的调解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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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我太冲动了,不该为这点地界的事动手。”老张攥着和解协议,向对面的老朱诚恳致歉。老朱沉默片刻,轻轻点头:“都是邻居,以后还是要互相照应。”两只布满皱纹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化解了因30厘米围墙而起的积怨,也避免了两个家庭走向“结仇”的僵局。

这一幕,是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轻伤害纠纷治理难题的生动缩影。

轻伤害案件,多因琐事而起,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轻伤害案件178件209人。“这些案件大多不是孤立的突发事件,而是长期积怨的集中爆发。”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从案件特征来看,诱因高度集中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日常口角等民间矛盾,其中邻里间因宅基地、排水沟、土地边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占比超六成。老张与老朱的案件便是典型——两人为宅基地旁排水沟的使用问题积怨已久,即便此前村委会已促成书面约定,仍因一方“毁约”导致矛盾升级为互殴,最终老张受轻伤二级。

轻伤害案件的办理,看似“案小”,实则“事大”,背后暗藏多重治理梗阻。如未能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多次调解无果等。“如果机械办案,简单地一捕了之、一诉了之,不仅无法解决根本矛盾,还可能让邻里反目、家庭破裂,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承办检察官坦言,如何在法理情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面对轻伤害案件的治理困境,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探索形成“前端介入—中端化解—末端治理”的全链条工作模式,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办理轻伤害案件,不仅是检验检察履职能力的‘试金石’,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轻伤害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的大课题。该院通过全链条治理模式,将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针对证据收集、矛盾化解、源头治理等短板持续发力,不断完善轻伤害案件办理机制。通过常态化矛盾排查预警、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解纷队伍建设等举措,从源头上减少轻伤害案件发生,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为建设平安嵩明、法治嵩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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