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脸上满是激动,连日来的焦虑与无助一扫而空。这起关乎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嵩明法院的柔性执行下圆满执结,真正让“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黄某在为付某提供劳务期间不慎受伤。经嵩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付某向黄某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付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黄某向嵩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付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初,被执行人情绪抵触,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甚至拒不到庭。
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继续耐心联系,释法明理,细致地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仅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也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理解申请执行人因伤致困、急需赔偿的处境。
经过执行干警一次次沟通,一次次劝导,被执行人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既讲法律,也讲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当场筹集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份沉甸甸的现金,不仅兑现了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的“白纸黑字”,更守护了一位普通劳动者家庭的生机与希望。执行干警在此案中展现出的耐心与规范化执法,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时始终坚持的“民生无小事”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每一个案件的扎实执行,切实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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