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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进社区 筑牢安全“防护墙”——鼓楼司法所多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近日,盘龙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携手辖区多个社区开展系列反诈宣传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将反诈知识送到居民身边,让反诈理念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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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社区:守护银发童颜 共防电信网络诈骗在桃源社区,以“守护银发童颜,共防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反诈宣传活动吸引了20余位社区老年人、10余位小朋友踊跃参与,现场互动氛围热烈。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紧扣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习惯,以及两类群体易遭遇的各类电信网络诈骗陷阱展开细致讲解。同时,通过解析真实案例,生动还原骗子的作案过程与常用话术,让老年人和小朋友直观清晰地了解骗局套路。

参与活动的老年人表示,此次活动让他们对各式各样的诈骗手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牢牢掌握了“不听、不信、不转账”的反诈防范要领。

灵光社区:以案释法破骗局 精准宣传守护“钱袋子”在灵光社区的反诈宣传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和社区“法律明白人”化身反诈宣传员,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互动答疑”的组合形式,为居民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反诈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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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重点聚焦居民易中招的虚假贷款、代办信用卡、“高息投资回报”三类诈骗形式展开讲解,直击骗局核心,戳穿了骗子“高收益、低风险、保本保息”的虚假谎言,反复提醒居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贪图小利。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易受骗群体,工作人员用“身边人、身边事”的真实案例敲响反诈警钟,让反诈知识覆盖不同年龄层居民。活动中,居民们主动咨询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可疑电话、短信等问题,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逐一耐心解答,切实为居民排忧解惑。

普法小贴士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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