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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法院践行便民利民举措 用法治阳光照亮群众“家门口”

近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村寨,就地审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通过便民举措和温情司法,既高效化解了矛盾,又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而这起就地审理的案件,正是法院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一个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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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承办法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与辩论权,结合案件实际,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兼顾法理与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就相关 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激动表示:“法官专程上门审理,让我们省去了奔波之苦,裁判既合法又合情,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案件的就地巡回审理,是石林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便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背包法庭+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双语服务”的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翻山涉水泥泞路,肩负国徽随设庭。”石林法院的“背包法庭”打破了传统法庭的空间限制,法官干警背着国徽、带着庭审设备和法律文书,化身“移动法庭”,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把法庭“背”到哪里。针对辖区内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群体,以及当事人路途遥远、家庭困难等实际情况,“背包法庭”主动上门审理、上门调解,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此次审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因行动不便且居住偏远,难以到庭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全程简化流程、高效推进,既省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又通过“面对面”沟通,深入摸清矛盾根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化解纠葛。

同时,石林法院将“背包法庭”与社会治理融合,推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模式,在上门办案的同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手册、讲解典型案例,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法治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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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就地巡回审理的行动,正是石林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缩影。下一步,石林法院将继续深化“背包法庭”运用,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司法服务向更远、更基层延伸,联动各类调解力量,持续做好双语服务、普法宣传、多元解纷等工作,让法治阳光照亮群众“家门口”,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护航乡村振兴和县域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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