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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 | 普法宣传“赶大集” 反诈知识入人心

年关将至,返乡人员增多,乡镇集市呈现一派繁荣热闹景象。与此同时,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也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增强群众,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近期,盘龙区司法局滇源司法所携手滇源街道多部门形成宣传合力,抓住赶集日人流密集这一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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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聚焦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退款等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以及返乡农民工、老年人等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的群体,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服务。在熙熙攘攘的集市核心区域,普法志愿者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醒目横幅,摆放宣传展板。除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骗知识外,活动设置了“以案说法微课堂”和“法律咨询面对面”两个亮点环节。

“以案说法微课堂”中,普法志愿者结合当地及周边发生的真实诈骗案例,剖析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话术套路和心理陷阱,将法律知识融入鲜活故事中,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有共鸣。

“法律咨询面对面”的宣传台吸引了大量群众驻足,不少群众结合自身或亲友遇到的疑似诈骗经历,主动向普法志愿者咨询。面对群众的疑问,普法志愿者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逐步拆穿骗局,并明确告知群众正确的处理方式和维权途径。针对农民工群体关注的欠薪、合同纠纷等问题,司法所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度高。许多群众表示,此次活动非常实用,案例讲解生动形象,让他们对诈骗手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掌握了一些维权知识和反诈技能。

普法小贴士

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提供帮助或担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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