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区司法局拓东、金辰、阿子营司法所联动社区、企业等开展反诈宣传活动,为居民送上实用、易懂的防骗“锦囊”。

盘龙区司法局拓东司法所、拓东街道白塔社区携手5家辖区企业,举办了一场内容扎实的反诈宣传活动,吸引70余名居民参与。活动中,企业专业宣传团队揭露不法分子仿冒正规平台、虚构黄金投资项目等常用伎俩。社区“法律明白人”普及投资理财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居民如何通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官网核查平台资质。在互动答疑环节,“法律明白人”以“遇到诈骗该怎么办”为题展开讨论,居民们踊跃发言,进一步强化了知识记忆。
金辰街道清泉社区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聚焦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引导居民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自觉远离非法金融陷阱。社区“法律明白人”在现场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面对面为居民讲解如何辨别“高额回报”“虚拟项目”等诈骗话术与套路;结合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件,以案说法,深刻剖析非法金融活动给个人、家庭带来的危害,警示居民切勿轻信“天上掉馅饼”。
阿子营司法所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依托村委会群、小组微信群,推送反诈预警信息、典型案例解析、防范技巧短视频等内容。同时,在阿子营街道鼠街集镇举办反诈宣传活动,发放反诈资料。参与活动的村民纷纷表示,他们学到了实用的反诈知识,今后会时刻保持警惕,并积极向朋友普及反诈知识,共同守护财产安全。
普法小贴士:
这些东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