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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媒体宣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全媒体宣传服务工作,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全媒体宣传(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一)团队搭建

组建一支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新闻宣传能力素养。同时,配备专业标准的新媒体运维设备、器材等,确保服务合作顺利推进。

(二)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

完成“平安昆明发布”微信公众号、昆明长安网、昆明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的日常运维、优化升级、内容巡查等基于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主题宣传策划

围绕重要节点及阶段性宣传重点,采取“一周一策划,一月一碰头”的方式,积极开展有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的新媒体文案策划工作,共同选定紧扣实际、贴近受众、传播面广的宣传主题。

(四)昆明政法周刊

在主流媒体开设《昆明政法周刊》专版,综合运用消息、评论、通讯、深度报道、系列报道等方式,做好全市政法工作宣传报道。

(五)新闻稿件采写

根据工作需要,采写常规新闻稿件进行动态宣传,结合工作重点,采写深度策划稿开展系列、专项宣传。

(六)日常监测监管和后台安全保障

严格按照三审三核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审定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做好网络安全监管,严防平台被篡改、攻击,确保各新媒体账号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七)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交办的事宜。

四、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专业媒体机构或传媒公司;

(二)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新闻研究、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资质;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 服务期限及预算资金

总价约40万(具体费用以业务承接媒体实际报价为准)。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之后视情况按规定续签或重新购买等。

六、 供应商邀请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方式;

(二)公告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计5个工作日。

七、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公共公益宣传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保密协议、报价单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且不退还。)

八、 评选方式、时间

(一)评审方式。评审工作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经验、报价等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打分评选,得分高者中标;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7:00前,报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标时间。公告期满后,评审小组结合实际,择期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联系人:孔德佳;电话:0871-63162725。)

九、 保密工作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服务提供方需与我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要求,如发生失泄密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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