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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薇:践行“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的勇毅前行者

近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雪薇被授予“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2019年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官以来,陈雪薇始终以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为使命,深耕公益诉讼领域,运用法律武器破解生态治理难题,在幸福河湖建设中彰显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做幸福河湖的“法治先锋”

为建设守护绿美小江,陈雪薇带领办案组徒步勘察河道10公里,实地走访群众,运用无人机航拍、水质检测等技术固定证据,并向街道、水务等5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实施综合治理。如今,深沟河已成为群众休闲打卡的“幸福河”。

被称为“滇东小西藏”的妖精塘海拔约3700米,高原冰碛湖、草甸风光美不胜收。2022年,陈雪薇在梳理人大代表建议时发现,一家企业在当地探矿作业中造成妖精塘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经细致调查取证,东川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各单位协同联动,督促企业及时开展生态整治,让妖精塘恢复了昔日的秀丽风光。该案入选最高检“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以系统思维推动协同治理

做执法协作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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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地处金沙江流域,历史上因矿产开发、泥石流频发导致生态脆弱,水土流失问题严峻。陈雪薇深刻认识到:“幸福河湖建设不仅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法治工程。”她带领团队锚定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目标,推动生态治理从“单打独斗”走向“系统协同”,主动作为,牵头与水务、生态环境等12家单位签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智慧辅助、联席磋商,开展金沙江、小江、石羊沟、尼拉姑沟、大桥河、吊嘎河、海河等河道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立办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沿江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等领域的涉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200余万元,助力东川河湖管理长治长效。

以为民情怀守护民生福祉

做群众身边的“护水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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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薇始终将群众诉求作为河湖治理的“风向标”:

当某乡镇群众反映饮用水泥沙超标问题时,她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并积极协商,推动职能部门新建第二供水厂,惠及周边31个村小组5626名群众;

当生活污水外溢浸漫公路路面影响群众出行,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筹集基金进行治理;

通过履职助力近500亩的废弃尾矿库转变为花海,成为新晋的“网红打卡点”,助力出台2个文件规范农药管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筑牢小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以创新理念提升治理效能

做智慧检察的“实践先锋”

为提升河湖治理效能,陈雪薇积极探索“科技+检察”新模式。她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用“益心为公”云平台,邀请环境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专家参与案件办理,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实现生态损害精准取证。在老雪山生态修复案中,借助卫星影像分析技术,为科学制定修复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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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沙江畔到小江河谷,从高原湖泊到山间溪流,陈雪薇用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将“检察蓝”融入东川的绿水青山。她办理的10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国、省、市典型案例,推动建立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仍在持续发力。这份守护河湖的初心,不仅助力东川实现“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的美景,更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与担当,为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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