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嵩明法院持续深化诉讼服务评价与回访工作机制,以“主动引导评价、扎实落实整改、深入剖析提升、全面宣传动员”为主线,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服务质效稳步提升。
增强服务自觉,主动引导“码上评价”
通过对窗口干警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干警的服务意识与沟通能力。干警在解答咨询、办理业务后,主动出示评价二维码,引导群众即时反馈体验,做到应扫尽扫,应评尽评,做好首问必答制,及时高效的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

“请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您的意见对我们非常重要。”如今,在诉讼服务中心,这句话已成为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后的习惯性结语。许多当事人表示:“以前觉得提意见不知往哪提,现在办完事扫码就能说上话,感觉法院更亲切了。”
聚焦群众呼声,压实整改“闭环责任”
针对收到的“不满意”评价,由庭室领导亲自回访,倾听具体诉求,解释相关政策,沟通解决方案,及时高效进行整改。同时,建立“评价—回访—整改—反馈”工作闭环,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跟踪、有落实、有回应。

曾有当事人反映部分时间段导诉台排队人员较多、等待咨询时间长,立案庭负责人及时致电沟通,答疑解惑,告知其人员较多时可以到立案窗口咨询,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分流、优化导诉工作。事后该当事人表示:“没想到一条评价能这么快得到回应,希望以后到法院办事越来越方便。
强化分析研判,推动问题“标本兼治”
定期召开评价回访专班例会,不仅分析个别案例,更注重从评价数据中梳理共性问题和趋势短板。通过对评价内容的分类统计与深度剖析,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纳入重点整改清单,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到完善“一类事”的机制优化,实现司法服务的持续改进。
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性“互动氛围”
为提升评价机制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宣传册、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引导说明,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评价回访机制的意义与参与方式。这些举措不仅鼓励更多群众敢于评价、善于监督,也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评价回访机制深度融入日常管理,以群众反馈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细节、改进司法作风。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互动体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