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梧朝云映初心,红色血脉聚团结。寻甸这片承载着长征记忆、守护着绿水青山、绽放着民族风采的土地,为法院文化建设注入了独特的底蕴。

近年来,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寻甸法院立足审判法庭落成新起点,通过建设“法润凤梧”审判业务综合展示中心,将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硬件设施与软件文化的同步升级。
“法润凤梧”中的“法润”意为法治的滋润,体现了司法为民、教化人心的作用;“凤梧”一词则引用了明朝《嘉靖寻甸府志》记载的“寻阳八景”第一景“凤梧朝云”之名,突出了寻甸的地域特色,体现了寻甸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同时“凤栖梧桐”还诠释着寻甸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在法治浸润下民族团结、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的美好景象。
“法润凤梧”审判业务综合展示中心以政治文化为引领、审判文化为重点、廉洁文化为保障。通过“走廊文化”的展现形式,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寻甸具体实际和法院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寻甸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努力尝试中华优秀法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立足法院、服务寻甸,举稳旗帜、宣传法治的特色文化品牌,不断赋能寻甸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筑“三色法治走廊” 绘寻甸法院司法亮色
“红色法治”赓续司法为民初心
“居丹桂运筹帷幄,渡金沙用兵如神”,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曾两次经过寻甸,在寻甸辖区内10个乡镇留下红色印记,并为寻甸留下了宝贵的红色司法传统。扎根在中央红军长征驻地,受益于为民的红色司法传统,柯渡法庭通过创新“三全调解机制”、建立庭所联动和邻里纠纷回访制度,走上了“巡回调解+庭所联动+回访问效”的新长征路,被昆明中院评为“红色法治”特色法庭。

寻甸法院通过不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建设了以伟大长征精神为引领,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价值导向的“红色法治走廊”。“红色法治走廊”通过挖掘并展陈红军长征过寻甸的历史脉络、红军过寻甸时发生的富含物权保护思想和民族团结政策的感人故事、长征时经过寻甸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寻甸法院传承红色法治精神的“第一次”等内容,让司法为民的红色初心永远跃动在寻阳大地。
“绿色法治”守护绿美寻甸和谐画卷
“百里寻阳,连山带川,山则望西北而高耸,川则绕东南以盘旋”,造就了凤龙山(凤梧山)草场延绵,牛栏江两岸沃野,清水海波光粼粼,黑颈鹤自然保护区鹤舞人和,也使寻甸成为昆明北部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承担着昆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滇池生态补水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寻甸法院于2010年8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22年1月开始集中管辖寻甸、东川和嵩明三县区的环境资源案件。截至目前,寻甸法院先后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35件,对260余人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判处罚金2362万元,收缴生态修复费209万元,判决被告人进行原地复绿2100多亩。通过严惩破坏自然资源犯罪行为,倾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着力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使春城北隅焕发勃勃生机。

立足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优势,寻甸法院建设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内核的绿色法治走廊。走廊通过挖掘并展陈《嘉靖寻甸府志》记载的“寻阳八景”“寻甸又八景”、寻甸自然资源概况、寻甸法院环境司法的情况和环境司法典型案例,诠释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寻甸司法画卷。
“彩色法治”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汉回姻好,和鸣琴瑟;彝苗情歌,礼赞鸳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是昆明市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全县有汉、回、彝、苗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是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寻甸法院在辖区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马街法庭探索出“一个坚持、三个聚焦、五个措施”的“一三五”工作法,并依托驻村队员积极协助村委会开展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后再由马街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裁定,走出了“人民调解+法院驻村队+人民法庭”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模式。通过延伸司法触角、优化司法服务,不断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辖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聚焦司法护航下灿烂的民族文化,寻甸法院建设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彩色法治走廊”。通过展陈寻甸的建置沿革和代表性文物、红军过寻甸时对各民族利益的保护、重要文物呈现出的寻甸民族融合情况、寻甸民族团结的典例以及司法保障下的民族团结等内容,绽放出寻甸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魅力,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司法主旋律。

古今交融 赋能新时代审判实践
寻甸法院挖掘充满时代意义的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选择“唐宋元明清”为代表,以统一的“法文化”风格,在审判庭办公区呈现这些中华历史上的法治光辉。每个朝代选用的图文或与寻甸有关,或与法律有联系。如宋代的图文均是来源于著名刑事法官宋慈的《洗冤集录》,书中所述“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时至今日仍然是每一位法官的司法初心;而明代的主文“明明白白,平平正正”出自为平定寻甸叛乱、维护社会和谐作出过巨大贡献的明朝三大才子之首杨慎的论文,从审判实践来看,这既是对裁判文书的要求,更是法官为人处世的态度。

通过将先贤智慧作为“根”与“魂”,把现代法治精神当作“枝”和“叶”,以古今交融赋能新时代审判实践,寻甸法院2025年审执质效较同期明显提升,13项指标优于合理区间,10项指标同比趋优,真正实现了以文化人、以法育人。
创新转化 铸就现代司法匠心
寻甸法院发掘辖区乡镇具有法治蕴含的优秀地方文化,以法治格言的形式在审判法庭外墙上进行展示,努力将红色的轨迹、道德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聚合在一起,以实现寻甸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走出以优秀传统文化铸就现代司法匠心的新路径。如出自羊街镇磨盘寺的对联:“存心应遵循天理,做事当利及别人”,提醒着每一位法官裁判文书必须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为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寻甸法院还融合当地传统法治文化打造了三间特色调解室,分别是“思善”婚姻家庭调解室、“养正”合同纠纷调解室和“萃华”民族团结调解室。三个调解室的名称均源自寻甸历史上重要的文化教育场所,即见证过红军长征时宣传扩红的羊街三圣宫“思善坛”、寻甸历史记载中最早的学校“养正书院”、寻甸第二所官办学校“萃华书院”。“思善”是为人处世最基本的道德,也是婚姻家庭最重要的原则;“养正”的应有之意——涵养正气、扶养正道,恰是合同纠纷化解成功的关键;而“萃华”——集萃精华的含义,更给今天的我们如何通过法治手段在民族自治地方建设团结进步示范区以深刻的启示。

家风促廉 筑牢拒腐防变清廉底线
《孟子·离娄上》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强调了家庭管理、家风涵养直接关系到国家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承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稳定给出的有效路径,寻甸法院建设了家风促廉“听见”文化墙,由全院干警的至亲书写廉洁寄语,寄语按照干警所在的楼层进行整体呈现。展墙上每位干警的图片与寄语相伴,在其中还点缀着党中央在重要文献中使用过的四字短语,以及莲、梅、兰、竹四种具有法治内涵的中华传统廉政文化图样。寻甸法院通过这种润物无声的方式让亲切的家属寄语时常回响在干警耳畔,用温情与挚爱筑牢拒腐防变的清廉底线。

民心所向,法之所往。从追寻红军长征的为民足迹,到绘就各民族休戚与共的团结画卷,从护航大美寻甸的青山绿水,到饱蘸中华法文化千年智慧的司法实践。寻甸法院将深厚的红色血脉、科学的生态文明理念、多彩的民族历史文化与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有机融入审判工作之中。使历史的智慧、革命的精神与民族的团结成为滋养法治实践、淬炼法院干警队伍的宝贵资源,让先进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的作用。

展望未来,“法润凤梧”特色文化品牌将深深扎根于寻阳大地,灼灼绽放出司法为民的时代芳华,继续为寻甸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将文化建设的软实力进一步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为边疆各族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为寻甸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让公平正义在深厚的人文底蕴上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时代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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