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强边固防你我同行·社工赋能幸福磨憨”主题宣传活动,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强边固防你我同行·社工赋能幸福磨憨”主题宣传活动(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本次活动举办地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磨憨镇,活动分为“主舞台活动”与“互动展位”两大板块,旨在通过庄重的仪式感与丰富的互动体验相结合,设置主题鲜明、互动性强的展位,面向现场青少年、群众普及边防法规政策,凝聚共识、传递力量、普及知识。活动期间我委将设置普法知识竞答、武器装备体验、案例警示教育、奖品兑换点等展位,以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近距离感受体验专业管边武器装备、现场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及政策解读等方式,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与获得感,提升群众法律素养。期间,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活动现场布置及适应不同年龄层群众需求的宣传物料、文创奖品设计制作等服务。
四、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 预算资金及期限
(一)项目金额:4.68万元以内
(二)服务期限:1天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参与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2. 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公共公益宣传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三)截止时间:请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报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3-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电话:15087070801。
十、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委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特此公示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