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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以“521”工作法 助力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诉讼服务要兼顾各种不同类型的对象。”立案庭作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正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晋宁法院立案庭结合实务经验,总结形成“521”工作法,助力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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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即秉持“五心”服务理念——接待群众要热心、行为举止要暖心、解答问题要耐心、言语表达要舒心、办理事务要用心。无论当事人诉求是否合理、情绪是否激动、是否曾多次来访,均坚持从递上一杯热水做起,以暖心细节传递司法温度,继而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在理解与共情中舒缓当事人情绪,以专业和真诚用心处理好每一起咨询与申请。

“2”是指锤炼两项核心能力——专业能力与沟通能力。一方面,要持续夯实法律功底,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清晰、针对性强的法律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到位、不模棱两可,切实做好立案审查与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另一方面,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司法工作既要专业权威,也要贴近群众。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应注重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平易近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1”是弘扬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到法院的当事人往往情绪复杂,有的心怀怨气、有的言辞激烈、有的情绪低落。无论面对何种情形,都应勇于担当、积极应对,始终做到笑脸相迎、主动沟通。遇到疑难问题时,及时向同事请教、领导请示,并善用法律法规专业咨询平台,不断拓展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以扎实功底支撑司法服务的能力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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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工作法,是晋宁法院立案庭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实践总结,也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具体路径。下一步,晋宁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持续提升”的决心,不断推动司法服务提质升级,用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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