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东南,牛栏江蜿蜒流淌,润泽一方水土。坐落于此的嵩明县人民法院四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法庭传承历史地名中蕴含的扎根精神,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不断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搭建便民解纷平台,打造新型解纷阵地,切实展现了司法担当。
“党建+诉讼服务”变“两张皮”为“心连心”
四营法庭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推动二者有机结合、同频共振。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例如挂钩联系小新街村党支部,围绕当地多发的相邻权纠纷等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及普法宣传,实现既凝聚思想共识,又推动实际问题解决。2025年以来,法庭已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法治宣传”活动6次,举办支部联建与专题解纷活动5期,党员足迹覆盖辖区全部16个村委会。通过法庭党组织的持续努力,有效提升了辖区党组织的服务意识与依法行政水平,党群关系更加密切。

“调解+现场勘查”转“坐堂问案”为“现场解纷”
针对相邻关系、房产分割与继承等类型案件,仅凭“坐堂问案”难以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四营法庭确立“现场调查、现场调解”原则,主动深入一线。法官携工具实地勘查测绘,固定事实证据,随即就地组织调解,力求当场化解。例如,在处理一起持续十余年的相邻纠纷时,法官现场发现路口堆土阻碍通行,经耐心调解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当即协调村委会清理土堆,恢复道路畅通,使部分争议在现场得到实质性解决。

“平台+联动机制”变“单打独斗”为“携手解纷”
依托“1·3·N”调审解纷工作站,四营法庭贯彻“首问负责、牵头化解”原则,形成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等部门常态联动的工作格局。该工作站具备审判庭、调解室及与院机关互联的办案系统,集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功能于一体。通过该平台,各部门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有效改变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工作站运行以来,各成员单位共处置纠纷线索315条,组织调解245件,成功化解221件。

“普法+专题研判”转“处理个案”为“系统解纷”
面对辖区内大棚种植产业链条长、衍生纠纷多的特点,四营法庭转变思路,从侧重个案裁判转向注重系统性预防和化解。法庭深入调研产业链各环节风险点,主动向党委汇报,推动各部门协同参与治理。例如,针对派出所常先行接触蔬菜种植产业链纠纷的情况,法庭专题讲解《大棚蔬菜买卖纠纷早期化解方法及后期引导建议》,提升民警前端处置能力;针对土地转租不规范问题,在相关村委会开展《农村大棚地流转管理建议》普法;针对“砍菜工”市场失范现象,形成专题简报提出治理建议。通过系列举措,引导并赋能相关职能部门提升纠纷预防与化解能力,推动更多矛盾化解于诉前。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法院四营法庭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团结协作的凝聚力、持之以恒的执行力和求真务实的担当精神,做深做实源头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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