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债务人自行处置后房款被挪用怎么办?
债务人:买家因查封无法交易怎么处理?
买受人:查封状态下,交易安全与产权过户存在难题如何解决?
作为全市第一批不动产“带封处置”执行工作的试点法院,盘龙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共治效能作用,积极推进“执行和解+公证提存+带封过户”模式,通过优化处置流程、引入公证机构协同,实现资产处置提效、财产流转加速,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三方共赢。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成功“带封过户”,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带封过户”执行模式实现“三降三增”
促财产处置程序快捷高效
保障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降风险、增利益
“带封过户”执行模式的落地实践,旨在预防购房风险,化解司法拍卖中难题,为执行案件中查封不动产处置提供高效路径,力争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动产买受人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水平。
降顾虑、增协作
以“带封处置”理念破解核心堵点,将执行权能延伸覆盖至财产处置关键环节,成功构建“法院主导+公证赋能+登记联动”的协同机制。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执行和解基础上,由债务人自行处置查封不动产。查封财产在法律文书的保障下“带封处置”,实现司法程序与行政登记的“零时差”衔接。
降成本、增保障
以当事人需求为导向,既为当事人节省成本,又有效避免了司法拍卖中流拍、降价等不确定性因素。法院负责法律文书权威保障与程序把控,提供法律保障;公证处提供专业提存监管与代办服务,提供资金安全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流程再造与高效配合,提供程序保障。多重保障,及时有效实现财产价值。
“带封过户”执行模式以理念破冰、机制联动、科技支撑成功破解了涉抵押房产处置中的多重难题,为类案处理提供了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解题方案”。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持续深化“带封过户”执行模式,健全标准化流程,推动其在更广范围内发挥示范效应,为构建更加高效、规范、便民的新型执行机制贡献智慧与力量,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