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宅基地归属问题引发的案件中,法官在判决后发现当事人尚有不满情绪,可能造成案结事不了,于是决定“多管一事”,联合村委会开展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

望:洞察纠纷全貌,捕捉关键细节
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争执不休,法官与村委会调解员先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待两人情绪稍显平复后,关注双方言语表达的内容,留意他们的语气、表情和肢体动作。针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对立情绪较深的情况,决定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增强调解说服力。
闻:明辨双方责任,夯实调解基础
调解组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委屈,仔细查阅涉案宅基地材料,多角度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再结合证据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界定被告人的责任,准确辨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问:基于亲情出发,探寻真实想法
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调解组基于当事人是亲兄弟关系,利用亲情“共鸣点”,引导当事人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适时邀请亲友发言,围绕各方关心的问题展开有针对性地询问,探寻当事人内心真实想法。
切:精准剖析症结,对症下药调解
全面了解情况后,调解组开始“切”入核心,剖析纠纷的症结所在,指出双方的沟通不畅是引发矛盾的重要原因,而宅基地的归属则是矛盾的导火索。然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专业建议,从亲人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珍惜亲情。在巧妙运用面对面、背靠背、换位思考、利弊剖析、冷热处理等各类调解方法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件判决不是冰冷的法律文书堆砌,还有司法的温暖要送达。本案中,承办法官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着眼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延伸判后答疑,积极协调解决纠纷源头问题,充分调动亲友、村委等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找准案件争议焦点、调解堵点,通过耐心、细心、用心的安抚引导,释法析理,将“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促成了纠纷的实质化解,以专业而有温度的审判工作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发生土地纠纷时,应秉持理智依法的态度解决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基层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时的情绪宣泄换来的不是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切不可让怒气冲昏头脑,让自己陷入困境,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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