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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绘·平安新“枫”景】板桥法庭以“枫桥式”实践护航乡村振兴

在云南众多以“板桥”命名的地方中,石林县板桥街道,无疑独具魅力。板桥之名源于明朝初年,当时人们在巴江上筑起了一座以石为墩、以木为面的桥梁,故得名“板桥”。明嘉靖二十四年,群众又在原址上新建了一座砂石拱桥,名为大砂石桥。这座拥有近500年历史的古桥,静静地横跨在巴江之上,宛如一位饱经风霜的长者,默默诉说着板桥的过往与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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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街道位于石林县西南部,这里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水肥土沃、物阜民丰。近年来,板桥街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黄家庄糯玉米、小戈丈鲜切花、者乌龙蔬菜、大叠水血桃、小屯油桃……品种丰富的农产品,描绘了当地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石林法院板桥法庭就扎根于这片土地上。

自2022年入驻办公以来,板桥法庭主动靠前服务,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立足审判职能,根植古桥文化,聚焦当地特色产业,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强化涉农案件办理,坚持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阵地功能,通过“以法为尺,以情为桥”,搭建起护航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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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法庭

紧盯春耕“粮”辰,搭建耕地守护“暖心桥”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春耕备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涉农纠纷多发时期。板桥法庭紧盯春耕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为涉农案件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机产品、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土地租赁合同等纠纷,实行“快速立案、优先排庭、高效审理”,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助力每一粒种子扎根沃土、每一寸土地焕发生机,有效提高耕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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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耕期间,板桥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于2019年将土地出租给被告使用,后原被告双方因租赁土地的返还问题发生纠纷。2024年3月,被告在案涉土地上犁地准备种植烤烟,原告在土地上打塘子准备种植玉米,原被告双方互相阻止对方春耕行为,互不相让,村里调解多次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考虑到正值春耕关键节点,为不耽误当事人种植庄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为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仔细核对证据,详细了解土地租赁情况,庭后又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将土地返还原告,原告也及时种下了玉米,案件圆满解决。

紧系农户心结,搭建农业发展“便民桥”

历经近500年历史,板桥街道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砂石拱桥却依然保持着原有的古朴韵味,形成了传统与现代的交相辉映。板桥法庭亦紧系农户急难愁盼,一方面聚焦“一站式”建设,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科技法庭等,运用信息化手段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积极运用传统文化、村规民俗,促成案件和解、矛盾化解。让现代科技“硬实力”与传统文化“软实力”在案件审理中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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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板桥法庭审理了一起韭菜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向原告订购韭菜,原告于当日按照约定交付韭菜,被告支付了一定韭菜款后,因双方对韭菜单价存在争议,尾款一直未付。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切入,一方面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劝解,细算“法律账”和“经济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被告无法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法官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调解笔录上传平台后,指导被告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实名认证等流程后,在线查阅并签署调解协议,之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调解书。至此,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加强协调联动,搭建农户增收“连心桥”

涉农纠纷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一头系着当地农户的钱袋子。为此,板桥法庭在处理涉农纠纷案件时,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不断加强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与村委会构建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庭调对接、庭所协作、综治共建”,推动涉农纠纷联调、联处、联控,搭建涉农矛盾纠纷化解“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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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板桥街道两个村民因种植花卉土地问题发生纠纷,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司法所、派出所协调联动,并通过村委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随后,承办法官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以被告已种植花卉所付出的成本与损失为切入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双方合则双赢,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最后,双方就种植花卉的土地租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纠纷顺利解决。

加强普法宣传,搭建服务农户“幸福桥”

“在交易时一定要注意,与谁交易要弄清、合同条款要明确、证据材料保存好……”“买种子要看备案、留凭证,遇到问题及时投诉!”板桥法庭在审理涉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农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往往未签订书面合同,仅仅进行口头约定,且经常采取先供货后结账方式,对方一旦违约,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造成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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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板桥法庭利用赶集日,围绕购销合同签订、土地承包、农资购买、土地流转、维权证据保存等法律知识,到乡镇集市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利用春耕秋收等时间节点,针对农户春耕秋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需求,选取涉农典型案例,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进“菜篮”、接地气、入人心。农户们对法庭的工作赞不绝口,纷纷表示“法庭的法治宣传让我们知道怎么签订合同、怎么保存好证据,即使发生纠纷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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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兴,则乡村兴。下一步,板桥法庭将继续发挥派出法庭“神经末梢”作用,聚焦农地、农户、农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高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护航当地特色农业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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