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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增殖放流、普法宣传……昆明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

公开审理

普法宣传

增殖放流

……

“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

昆明法院开展了

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美春城

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盘龙法院

盘龙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西南林业大学在园博花鸟市场开展“以司法之力 守护生物多样之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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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园博花鸟市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非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针对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法官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走进花鸟市场,逐户走访商户派发宣传册,向商户详细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理念,自觉抵制野生动物交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安宁法院

安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温泉司法所走进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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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干警围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以典型案例警示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切实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环保法治理念在企业落地生根,并号召企业员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为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寻甸法院

寻甸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黑颈鹤管护局,向寻甸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内水域投放了2000余尾优质鱼苗,为黑颈鹤越冬栖息地注入新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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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投放的鱼苗,不仅是湿地生态链的重要一环——通过摄食藻类、净化水质,助力水体生态修复,更将成为黑颈鹤的“天然粮仓”。鱼苗长成后,将为黑颈鹤提供稳定的食物来源。

2024年以来,寻甸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审结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依法追究生态破坏责任的同时,责令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专项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程。从司法审判到生态修复,从打击犯罪到“补植复绿”,寻甸法院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新时代的生态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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