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专门跑到法院解决问题,真是太方便了!”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某大棚种植户向经销商购买了一批化肥,但由于效益不好未能及时支付尾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遂来到牛栏江派出所“1·3·N”调审解纷工作站进行调解。了解案件详情后,嵩明县人民法院法官进行连线指导,最终共同帮助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种植户当场履行了货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嵩明法院四营法庭以“家门口的法庭”为定位,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触角”,通过深化机制、优化服务、下沉力量,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让矛盾纠纷消弭于萌芽,努力实现“让法庭离群众近一点,让纠纷离群众远一点”。

深化联动机制,共筑“和谐桥”
因辖区部分乡镇距法庭较远,四营法庭依托“1·3·N”调审解纷工作站,持续深化“网格法官+共享法庭”模式,通过互联网连接法官、调解员、人民群众等主体,将纠纷化解网络布局在村委、行业一线,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在线指导、答疑,最大限度缩小解纷成本。
同时,法庭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实行“红、黄、蓝”分色管理,在辖区村委会设立站点,群众可就近反映问题或起诉至工作站,群众无需辗转多个部门,即可在“家门口”享受矛盾联调、诉求联办的司法服务。
优化便民窗口,搭建“暖心台”
四营法庭深入开展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司法需求为导向,依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强化便民利民举措,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立案登记、法律咨询、财产保全等司法服务,制定详细、通俗易懂的诉讼指南、法律文书模板供当事人参考,配备线上自主立案缴费一体机,当事人可“一站式”完成立案、缴费、材料提交等事务。
深耕普法土壤,唱响“法治歌”
预防和化解纠纷,群众法治意识是关键。四营法庭在“治已病”的同时,更注重“治未病”。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纠纷、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问题,制定“菜单式”普法内容,利用调审解纷工作站、赶集日、下乡调解等契机,常态化、精准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
联合辖区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集中培训、业务指导和交流等活动,培育“法律明白人”“乡贤调解员”队伍,壮大基层法治力量,提高调解效率,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向纵深开展。
下一步,嵩明法院四营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不断推陈出新,优化服务流程,探索精细化解纷新路径,打造法庭特色品牌,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让法治温度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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