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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请进来+走出去” ,用心“典”亮群众美好生活

近日,嵩明县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以“开放日+送法入企”双轨普法,让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企业的“土壤”中落地生根,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开放日里听“法”声 “典”亮企业前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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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检察院举行“‘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嵩明县工商联、县司法局、15家企业代表共同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共话民法典与营商环境建设新实践。

座谈会上,嵩明县检察院通报了上年度工作情况,介绍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中的职责与担当。同时,向与会人员讲解民法典的重要地位、与企业发展的紧密联系。

民事检察官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并通报了2例涉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化解典型案例及办理成效,展现检察机关涉企民事监督成果。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剖析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提出“携手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倡议,呼吁企业学法知敬畏,用法防风险,守法勇担当。

与会代表展开座谈交流,分享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的座谈会交流深入,不仅让我们对检察院的工作和涉企法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听到了企业家们的心声和需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一位与会人员表示。

送法入企进社区 美好生活“典”相伴

检察开放日前夕,民事检察官先后到嵩明西南街社区、辖区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民事检察基本职能,并针对社区居民和企业人员的不同需求,精准定制普法内容,结合不同类型案例,对民法典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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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南街社区,检察官结合劳动合同、借款、物业服务、房屋租购、婚姻家庭、民事侵权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以案释法,指出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每个人都应该掌握民法典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企业,检察官针对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引发纠纷、利用公司印章管理混乱逃避债务、口头合同维权难、非法融资借贷、公司制度与权责不明隐患等以案释法,重点讲解民法典合同编权责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主要内容。检察官还向企业介绍了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的情形,助力企业提高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此次“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模式,不仅让民法典知识深入人心,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同时,增进企业和群众对检察职能的了解,是检察机关落实“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嵩明县检察院将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携手企业共绘法治化营商环境美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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