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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发现独居老人晕倒家中,一场守护“夕阳”接力就此开启

盘龙区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内的32个小区院坝均为老旧小区,常住人口中约四分之一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独居老人的生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近年来,该社区组织“法律明白人”积极融入网格走访宣传,开展爱心助老、关爱陪伴工作,用好法律知识,开启一场守护“夕阳”独居老人刘阿姨的接力故事。

第一棒 用心走访 能当“守护人”

“法律明白人”日常对辖区内独居老人走访关怀时,与门卫师傅交谈得知,刘阿姨这段时间身体不适,已经多日未露面。“法律明白人”顿时察觉到异常并迅速行动。

“法律明白人”迅速联合派出所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在取得合法许可后,打开了刘阿姨的家门,映入眼帘的是晕倒在地、意识全无的刘阿姨。众人争分夺秒,立即将她送往附近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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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棒 排忧解难 愿当“贴心人”

将老人安全送往邻近医院后,“法律明白人”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刘阿姨的弟弟,告知他们刘阿姨的情况。刘阿姨的弟弟却表示,他与刘阿姨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常年不来往,因此不愿意照顾老人并承担医药费用。

本着生命至上、全力救治的原则,街道和社区相关负责人决定先垫付医药费,并安排专业护工全天候悉心照料刘阿姨。

由于刘阿姨意识不清,且身边没有亲人照料生活和管理财产,“法律明白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职责和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相关规定,承担起了临时监护的责任。他们细致清点并登记刘阿姨的财产,严格依法保管。

第三棒 解开心结 巧当“和事人”

经过精心治疗,刘阿姨的身体逐渐康复,随之而来的生活照料和监护问题却亟待解决。“法律明白人”再次联系到了刘阿姨的弟弟,然而他对承担监护责任心存顾虑。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难题,“法律明白人”联合社区法律顾问、云南盛天律师事务所梁律师,从法律和情理两个角度与刘阿姨的弟弟进行深入沟通。

“根据法律规定,在刘阿姨没有子女且目前缺乏自主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您作为她的弟弟,属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之一。从法律的角度看,您肩负为她提供必需生活照料及监护的明确责任与义务。”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的条款,详细解释了作为近亲属在此种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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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律明白人”以亲情为引,用温暖话语触动其内心深藏的亲情纽带:“你们是一起长大的,可以说是彼此在这世上最亲的人。如今姐姐需要您的照顾,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亲情的呼唤。”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刘阿姨的弟弟最终同意承担起监护责任。为确保监护关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社区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协助他们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其间,“法律明白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协助收集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完整规范;在指定监护过程中,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刘阿姨的合法权益。

如今,这场“接力”最后一棒交到了刘阿姨的弟弟手中,在他的照料下,刘阿姨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为表达对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感激之情,刘阿姨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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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阿姨的故事,是盘龙区“法律明白人”践行职责使命、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今后,社区将组织“法律明白人”继续运用自身专业力量,细心体察每位居民的需求,以法律和温情为笔,绘制更多和谐美好的盘龙“枫”景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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