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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两次,怎么又是你?

临近春节,返乡过节、走亲访友、外出采买年货等举家出行的情况增多,有这样一位驾驶人,上午超员被查处后,不仅没有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下午就再次超员上路。

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二环快速A线兴苑路上口匝道处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一辆经过的面包车内人头攒动,于是立即上前将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车内实际拉载9人,超过核载1人,遂依法对驾驶人罗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面对面开展了安全教育,并要求其安排车辆转送超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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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当天18时许,在二环快速B线明波立交桥昆安高速入口处,再次看到了这辆面包车。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罗某某并没有吸取上午的教训,此次仍然拉载9人,超员1人,于是依法对驾驶人罗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早晚两次,罗某某因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处罚,这不仅是罗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体现,更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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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十一大队法制中队民警通知罗某某到队,与其约谈后,再次针对其违法行为开展了普法教育。罗某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超员违法的危害性,今后会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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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的危害远比想象中严重

使车辆不稳定

为保证行驶方向的稳定性,汽车在设计时一般会将车辆重心前移,但当车辆超员时,后部重量会变大导致重心后移,从而影响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当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时,在转弯时就很容易发生侧滑或翻车。

容易爆胎、失控

车辆如果长期超负荷行驶,轮胎压力就会变大,容易发生轮胎变形或是爆胎的情况,继而引发交通事故。

让逃生和抢救变难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车辆侧翻等紧急情况,这部分乘客将面临严重后果。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为期40天的2025春运已拉开序幕,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昆明公安提醒:超员载客使车辆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增加爆胎、翻覆等风险,侥幸超员“驶”不得。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坚决杜绝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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