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QQ等各类聊天软件的出现,手机短信已彻底沦为一个接收器,接收验证码、银行卡交易信息流量花费提醒......但如果有人告诉你,按他们的要求发送一条短信就能赚5元,这笔“买卖”你做吗?
近日,嵩明县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嫌疑人仅凭一条短信就致使被害人损失五千多元,两方相隔千里,这到底如何做到?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中旬,卜某某在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发“用手工转发短信5元/条”信息,便添加对方QQ联系。卜某某了解到详细内容后,明知所转发的短信可能为诈骗短信,但近期手头缺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交易。
2024年5月2日,在河南做草料生意的柴女士收到一名陌生人的好友申请,对方仅询问了草料价格后便爽快答应交易并马上付款,在收到内容为相关银行提示及账户到账的信息后,柴女士并没有查看短信来源,误以为已收到对方交付的货款,便按照先前商定的交易方式向对方支付了5280元。发现短信有问题后,柴女士立刻报了警。
这条“问题短信”正是卜某某所发,诈骗团伙按先前所谈的交易细节编造虚假的银行卡到账短信,趁被害人专注交易时,将虚假到账短信发送给被害人,让被害人误以为款项到账后以便进行下一步操作。本案中,卜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帮助他人发送诈骗短信,致被害人被骗528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卜某某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一案件看似是一起普通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但更反映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形势的严峻及人们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依然薄弱。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随之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趋势。诈骗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和工具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据此有针对性地为特定职业人群“量身定做”诈骗话术,让人防不胜防。
【检察官提醒】
像卜某某这样的案件并非个例,正因如此,经营者在接到交易方提出需要垫付、预付款项等涉及金钱交易的操作时要更加审慎,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和交易信息,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广大群众也需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警惕,谨慎对待陌生来电和短信,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陌生软件。信息化时代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不容小觑,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网络平台和通讯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敦促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打击网络犯罪。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