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 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部署,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4. 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 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7. 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 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9. 指导各县区政法委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市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 办公室
2. 政策研究室
3. 政治安全处
4. 维稳指导处
5. 政治督导处
6. 基层社会治理处
7. 反邪教协调处
8. 执法监督室
9. 法治处
10. 新闻宣传与信息处
11. 队伍建设处
12. 干部人事处
13. 市扫黑办
14. 市委社会治理工委
15. 市铁路护路办
16.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2.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
3. 昆明市法学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 昆明市法学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5.00万元,占总收入的92.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5.47万元,占总收入的7.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32万元,增长2.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2万元,增长0.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0.61万元,增长34.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政法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新成立事业单位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91万元,占总支出的73.94%;项目支出650.29万元,占总支出的26.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1.09万元,下降32.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16万元,增长5.80%;项目支出减少1312.26万元,下降66.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政法委机关在职在编人数增加,项目支出按照市财政局“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4.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我单位人均人员经费23.17万元,人均公用经费2.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法治建设工作经费;7.13万元;
2. 调研宣传及信息化经费:101.17万元;
3. 政法综合经费:46.01万元;
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3.29万元;
5. 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 14.50万元;
6. 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及慰问经费: 68.50万元;
7.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17.13万元;
8. 队伍建设工作经:19.06 万元;
9.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测评及工作经费: 114.75万元;
10.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29.89万元;
11. 铁路安全: 200.35万元;
12.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及工作经费:28.51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6%。与上年相比增加29.22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人员新增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7%。主要用于:
(1)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2.6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53.0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支出;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21.43万元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支出。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事业运行(项),支出189.26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28.5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2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2.34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8.8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2.86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6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7.48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6.07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重特病统筹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6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保障支出(款)-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7.99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款)-行政单位购房补贴(项),支出16.25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购房补贴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4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01%,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99%,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8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受疫情影响及按照市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接待次数、公车使用频率降低以及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开支规定、开支范围执行预算,因此“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有较大差异。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2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271.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2023年受疫情影响及按照市财政局“过紧日子”要求,接待次数、公车使用频率及公车运行维修费用降低,以及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开支规定、开支范围执行预算,因此“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有较大差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展政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及省内其它州县政法委来昆明学习考察及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4万元,比上年增加13.23万元,增长9.4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46万元、邮电费5.09万元、差旅费2.27万元、维修(护)费3.63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6.03万元、福利费2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等日常开支,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法委机关人员新增,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42.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32万元,固定资产79.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万元0.75(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指纳入同级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111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