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进一步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更全面、准确地理解、掌握、运用强制报告制度,提升报告的效率、效果,保障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2024年,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为石林县职业高中的教师、天奇医院的医务人员就如何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进行了解读。

围绕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发展历程、内容和如何落实四个方面,检察机关以讲座形式开展细致解读。讲座以详实的数据支持和生动的警示案例,为学校、医院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及时、有效报告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方法和建议。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制度,报告主体包括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和人员。检察机关建立案件倒查和督促追责工作机制,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通过移送线索、通报情况、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追责。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起诉追究刑事责任14人,制发检察建议2829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追责1143人。2023年,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犯罪3794件,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5%。

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从校园和医院着手,持续在宣传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稳步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在教育、医疗、救助、社区和各相关行业落地生根,有效推动实现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报告尽报告”。今后,检察机关还将持续引导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高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