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对2名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开展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办案检察官、办案警官、法律援助律师、社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参与训诫帮教。

案情回顾:未成年人“小方”“小龙”在朋友邀约下参与持械聚众斗殴,造成对方二人轻伤二级,财物损失3000余元,其二人行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案发后“小方”“小龙”自首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与其他涉案人员共同赔偿对方,达成谅解协议。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方”“小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委托嵩明县初心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与家长、检察官组成帮教小组,共同帮教附条件未成年人,考察期为6个月。
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后,“小龙”告诉检察官:“案发后每一天我都在后悔当时跟着朋友去打架。从今往后我一定会认真悔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步工作法” 护航迷途少年成长
“把脉问诊”,精准评估。建立案件事实与家庭教育同步审查机制,在考量案件具体情节的同时,也评估其家庭监护管教条件;与司法社工合作发挥社工专业优势进行精准社会调查,由公安机关委托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精准评估其平时表现、家庭监管条件,对于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提供参考意见。

“对症下药”,科学帮教。建立未检检察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帮教团队,开展专业帮教,根据未成年人不同情况,设置不同帮教措施,增强精准帮教性。如“小龙”由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未检检察官杨云洁对其做沙盘游戏心理辅导后,检察官与社工针对其性格特点,加强关心、关爱,引导,帮助其改正冲动性格,用法律规范约束行为。
“鉴定疗效”,保证实效。考察期间检察官定期与社工、家长及未成年人本人联系,评估其思想动态、行为表现。社工还将定期家访,综合评估跟进,督促未成年人认识到行为性质,彻底实现思想矫正、行为纠偏。

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前,检察官当场向其二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家长表示,今后会帮助孩子改过自新,遵纪守法,与孩子多沟通,尽好做父母的责任。
这段时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参与出品的网络剧《九部的检察官》正在热播,向大众展示了未检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履职过程。在剧中可以看到在附条件考察期内,检察官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随时了解他们行踪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这个过程比“一诉了之”和“一放了之”要复杂得多。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工作理念,自2022年以来对42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因人施策开展普法教育、就业指导、就学引导等教育矫治工作,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就学、就业,真正起到教育、挽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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