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季行动”,宜良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精准发力,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破案攻坚和追赃挽损同步发力。近日,宜良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入室盗窃案1起,捣毁生产仓储烟叶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以凌厉攻势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半夜入室盗窃?必抓!
近日,宜良县公安局蓬莱派出所接群众张女士报案称,其存放家中的香烟、存钱罐、监控摄像头等物品不翼而飞,已经问过家里人,无人动过,怀疑被盗,请求警察帮助。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相关警力前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为尽快破案,及时挽损,蓬莱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办案民警结合盗窃方式及特点,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后,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其“前男友”王某亮,并成功在其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王某亮交代因自己对前女友提出的分手一直心生不满,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确定好时间后,王某亮来到前女友的住处,待夜深人静时便将张女士存放在家中的贵重物品全部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亮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盗取的26000余元现金及物品已全部追回并退还给张女士,切实做到为群众追赃挽损。

法律链接:入室盗窃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生产销售卷烟?必查!
今年来,宜良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结合“绿滇2024”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动构建涉烟要素监管平台及一体化涉烟犯罪信息研判体系,不断在新形势下谋划新战法,在实战中提升新质战力。
通过前期不断地分析研判,近期,经侦大队决定联合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对“非法运输烟叶至省外销售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行动当天,办案民警在曲靖市罗平县、师宗县下辖的山区及乡镇农村内,成功捣毁两个假烟生产、仓储窝点,现场缴获烟叶烟片21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非法运输初烤烟叶货车1辆,液压打包机1台,蒸汽锅炉1个,涉案金额约为80万余元。

经审讯,10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生产、仓储假烟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
烟草制品属国家专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要善于识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应立即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检举揭发,或者拨打110电话向警方举报。
下一步,宜良警方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充分的准备、更过硬的作风,进一步加大打防管控措施,紧盯大要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始终保持凌厉攻势,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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