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2024年“99公益日·助力昆明见义勇为”宣传募捐活动,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拟对“99公益日·助力昆明见义勇为”宣传品制作开展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商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99公益日·助力昆明见义勇为”宣传品制作;
2. 采购内容:“99公益日·助力昆明见义勇为”宣传品设计、制作、成品的提供等全部工作;
3. 预算资金:5万元以内;
4. 质量要求:合格;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二、 制作产品参数:
靠垫100个,杯子50个,布口袋1000个,无纺布袋20000个,纸巾5000盒、易拉宝6个。
三、 制作产品要求
1. 同等质量下,按报价最低收费成交;
2. 不得恶意报价,不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 不得低价中标,提供劣质服务;
4. 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机构名义报价;
5. 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 不扰乱询价活动正常秩序;
7. 本次成交结果为非长期;
8. 询价确定后,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和支付款项。
四、 提交询价文件相关事项
1. 提交询价文件的内容:(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2)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宣传设计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2. 提交询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个工作日09:00至11:30,13:30至17:00)。
五、 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的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地址:呈贡区洛龙街道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
联系人:钱晓然
联系电话:0871—63167116
提交询价文件的地点:呈贡区洛龙街道锦绣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111室
七、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商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4年8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