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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法院依托监督评价回访机制,助力土地、相邻类纠纷高效化解

自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开展以来,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始终将评价回访作为倾听民意,关注当事人诉求,回应民声的重要举措,在办理案件的全过程积极邀请当事人对办理的事项进行评价,旨在收集、群众密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回应部分群众反映的“相邻纠纷难处理,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更大矛盾”的诉求,柯渡法庭依托主责主业,逐步形成“一勘、二靠、三调解”的土地、相邻类纠纷化解方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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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对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

增加群众信任度

接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纠纷的相关材料后,立案的工作人员依据案由以及纠纷地点对案件进行分批分类管理,并第一时间联系案涉地点辖区的网格员,进一步了解纠纷情况,以便于制定“一案一策”的化解方法。承办团队收到案子后,到案涉地点进行实地勘查、测量、绘制案涉现场草图,明确双方争议范围。现场勘查不仅能为后续公正地处理纠纷、实质性化解矛盾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有利于拉近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加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

依靠多元解纷机制

助力矛盾高效化解

土地、相邻类纠纷多产生于对土地的权属、用益不明,往往具有双方积怨较深、容易引发系列案等特点,如调处不力,极易矛盾。为此,柯渡法庭依靠诉前委派调解、基层组织助力调解、庭所联动调解等多种纠纷化解机制。利用基层组织人熟、地熟的优势,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各部门职能,形成案件纠纷的调处合力,诉前对辖区内案件进行排查化解以及风险评估,诉讼中参与调解、见证履行,极大地提高了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

全流程调解促案件现场履行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进入诉讼程序的土地、相邻类纠纷案件大多都经过多个部门的多次调解后无果。但柯渡法庭从不放弃“调解”这个双赢的办法,“我们收到案子时,一次调解不成,就再调一次,务必要发挥‘钉钉子’的精神不遗余力的对案件进行调解。”这是柯渡法庭负责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无论案件大小,柯渡法庭始终贯彻全流程调解机制,收案后诉前委派调解、立案后线上沟通、线下再调解,开庭后驱车现场调解,调解成功后具备现场履行的纠纷,当场重新划定界限,督促履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避免让程序陷入空转,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柯渡法庭将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不断深入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转变理念,改进作风,努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为助推辖区平安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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