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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检•动态】以案释法 | 替“网恋老公”转账取现,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恋爱需谨慎,网恋有风险,你知道吗?除了骗感情骗钱,骗子还可能骗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你以为是“天赐良缘”殊不知是“爱情陷阱”。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日,杨某通过互联网迅速结识了一陌生人,对方自称陈某,已离婚在国外做贸易,随后双方互相交换了照片,陈某表示喜欢杨某,于是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在聊天时以夫妻相称。12月21日,陈某给杨某打语音电话称他在迪拜,卡被限额了,要求杨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转账。2023年12月25至2024年1月3日,杨某提供自己的3张银行卡为这位“网络老公”累计转账10次,共计转入资金人民币46万元,杨某从中获利人民币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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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

检察官提醒

“犯罪分子套路深,小心上当别天真”现在的诈骗分子十分狡猾,其为保证自身安全,不会使用自己的相关账户转移犯罪资金,他们常把自己包装成外籍商人、技术精英等,通过在交友平台、婚恋网站“广撒网”,获得对方的好感,再动之以情、诱之以利,诱骗他人提供银行卡将犯罪资金进行转移,最终将犯罪资金收入自己的腰包。我们一定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不要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更不要到银行帮助诈骗分子取现,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贪欲,以身犯险,让自己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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