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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判后答疑做得好 “新账”“旧债”一笔消

近日,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黄世琼团队主动履职,向对判决持有异议的当事人耐心释法,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采信、释法说理的分析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疏导答疑,当事人从最初的抗拒、抵触到最终服判息诉,并当场履行返还义务,取得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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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转账起纠纷

案件还得从2022年8月25日说起,张某向陈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转账200元,但误转为20000元,张某发现后便通知陈某返还19800元,陈某查询自己的微信流水发现没有收到20000元,遂产生争议诉至本院,本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后,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显示:该笔款项系转到李某微信上,张某撤回对陈某的起诉,将李某诉至本院,要求返还20000元。

收到案件后,柯渡法庭的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始终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最后承办法官依法开庭审理,判决李某向张某返还20000元。

历史旧债存怨气

案件宣判后,李某认为其不应该返还20000元,对判决书提出质疑,声称:“我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打电话向李某及其家人释明本案的裁判思路以及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规则和本案运用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乡音乡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李某以及李某的家人进行答疑解惑。

据悉,张某与李某之间还存在着买卖合同的纠纷,张某应向李某支付3600元畜糠款,李某向张某多次催要货款未果,怨气颇深。

耐心答疑解干戈

了解到该情况后,黄世琼及其团队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协商,积极向矛盾双方分别阐释两个纠纷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双方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注重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以案结事了为目的,避免陷入程序空转,倡导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个案件的款项进行抵扣后,由李某向张某支付16400元,张某向李某当场出具收条,“新账”“旧债”就此一笔勾销。

今后,柯渡法庭将持续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真正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以修复案涉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抓手,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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