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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执前保全+执前和解”,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为切实加强执源治理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全省首创执行前和解模式以及执前督促机制的基础上,又在近期创新执前保全措施,自此,创新了“执前督促+执前保全+执前和解”一体化的执源治理新模式。执前督促、执前和解以执前保全为基础,执前和解、执前督促各自发挥作用,形成执源治理合力。

此举是五华区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举措。五华区法院通过灵活、柔和的执行方式,在保护现有执行财产不被转移的前提下,为申请执行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也为被执行人争取到“一线生机”,让双方都有转圜的余地。

五华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五华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执前督促架起沟通桥梁,让执行充满善意。

为公平公正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诚信友善的司法环境,五华区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向特定被执行人发出《执行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被执行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义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今年1至4月,五华区法院共发出执行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971份,发出对象主要为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以及涉物业费、劳动报酬等小标的案件。经督促,有620件被执行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义务,45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执前督促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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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除了提醒、督促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外,还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五华区法院执行局梳理了许多执行走入困境的案件发现,许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非全都因为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这些被强制执行案件的背后,原因各异。有的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因其内部资金审批时间较长、工作流程繁琐,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来不及履行;也有债权人明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故意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被执行人抵触执行;还有的被执行人愿意履行,但经营面临困境,一旦被强制执行企业则不可避免地走向败落。

案例: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系昆明一家中学,2024年1月,经法院审理后,该学校被判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前期费用及相关损失合计6200余万元。因学校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前,五华区法院向学校送达了执行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强制执行后引起的不利后果。经沟通得知,并非学校不愿履行义务,该校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外无资金来源。被申请执行的款项已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但资金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若直接执行,将导致学校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五华区法院将该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愿意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

案例:

在另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被告有稳定可观的收入来源,但原告从未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五华区法院经过多次深入了解后得知,原告之所以申请执行,是因其对被告心生怨念,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对被告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困扰。五华区法院对原告进行了多次心理疏导,告知其理性看待婚姻问题,经过多次劝导,原告同意由被告按月将抚养费直接支付到银行账户,之后不再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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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保全实质施压防转移,债权实现更高效。

执源治理应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为前提。涉企执行案件的标的一般都较大,且普遍具有分歧多、案情复杂等特点。从出现纠纷到进入到执行,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部分企业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在执行阶段被处置,在争议发生初期,或是在涉诉阶段,就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变卖甚至毁坏。若申请执行人未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进入执行阶段后,可供执行的财产将更加难以查找到。为扎实有效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五华区法院组建了执行前财产保全团队,对新收的全部执行案件进行深入研判,对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风险的案件,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实现了诉前、诉中、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有效衔接。

执前保全是在执前督促,口头、书面提醒之后展开的实质性提醒措施,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让被执行人切实感知到压力,从而在法院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前,积极履行义务,让债权人在更短时间内实现债权。今年1至4月,五华区法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300件,同比上升58.62%,为执行案件奠定了基础。执前财产保全为执前督促、执前和解工作奠定了安全可靠的基础,是执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托。

案例:

在某科技公司与某器材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衍生了6起系列案件。诉至五华区法院后,双方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某器材制造公司返还某科技公司预付货款共200余万元。但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器材制造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如期履行,某科技公司遂向五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提供了某器材制造公司账户最近可能有大笔资金转入的线索。执行前财产保全团队对该案作了仔细研判后,立即向某科技公司释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并引导其申请财产保全,及时冻结了某器材制造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后五华区法院及时传唤了某器材制造公司,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督促其主动履行债务。最终某器材公司在冻结账户5天后向某科技公司履行了全部义务,这起矛盾在执行前成功化解。

执前和解缓和矛盾为企纾困,以长远发展促履行。

执行前和解是胜诉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在进入执行程序前,通过和解方式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一项矛盾化解措施。早在2021年,五华区法院就成立了执行和解中心,集中开展执行和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五华区法院择优选聘了两家特邀调解组织进驻执行和解中心,在法院指导下开展执行前和解工作。今年1至4月,五华区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共收案件1683件,达成执行和解240件,督促履行完毕366件。

案例:

某商贸公司与某建投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引发诉讼,经五华区法院判决,某建投公司在判决生效后返还某商贸公司材料款300余万元。因某建投公司到期未履行义务,某商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仔细了解双方诉求后,向申请人某商贸公司告知执前和解的优势,征得其同意后,案件移转执行和解中心办理。在和解过程中,紧紧围绕生效判决确定的材料款给付义务,和解员组织双方反复沟通、协商,详尽地告知某建投公司强制执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某商贸公司也对某建投公司目前的困难予以理解。最终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就案款的给付达成协议。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顺利结案。

受宏观经济影响,在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许多纠纷。一些经营者虽然在正常生产经营,但无法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如用直接执行,不仅让被执行人陷入倒闭困境,债权人的权益也难以全数实现。执前和解措施则是目前在此类执行案件中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执行前和解措施给了涉企执行双方一定的缓冲空间,让双方都能继续经营存续,更有利于达成助企纾困的双赢局面。

做好涉企执行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涉企执行不仅关系着当事双方的权益,更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化解僵局,及时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自“执前督促+执前保全+执前和解”执行工作机制推行以来,五华区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不断向好,今年1至4月,五华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154件,同比下降27.08%;执行完毕率35.45%,同比上升12%;执行标的到位率55.16%,同比上升25%。五华区法院通过高效有力、善意文明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体现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的平衡,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五华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源治理工作力度,从以法院主导向社会多元参与转变,努力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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