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河口镇:“2+3(1)+N”机制 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来源:寻甸县委政法委
编辑:寻甸县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5-07 14:29:47
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寻甸县河口镇依托“2+3(1)+N”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注重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突出机制衔接提质效。河口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以矛盾纠纷调处室为阵地,依靠“2+3(1)+N”机制,建立健全调解机制,联动各方资源,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立足预防、调解优先。着力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解决在讼前,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项工作落地实施。河口镇全量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利用好“周研判、月会商、季分析”三个会,将风险隐患按等级划分纳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坚持立足基层,注重资源整合。以河口镇综治中心为依托,整合下沉基层治理力量,统筹开展矛盾纠纷处置化解,推动政府部门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在小。各村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协同网格员及人民调解员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最坚实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自“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以来,河口镇依靠该机制成功解决多项疑难纠纷,引导多方主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助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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