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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检察开展“法治质检员”监督护企专项活动

“逮捕案件为什么会制发继续侦查提纲?”

“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是否必须征询被害企业意见?”

“不起诉后,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措施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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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质效,规范执法司法行为,4月8日,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院党组制定的“检察护企”“四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法治质检员”监督护企专项活动。此次评查活动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法治质检员”参与涉企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听取“检察护企”工作改进意见。

评查开始前,检察官向“法治质检员”介绍了富民县检察院2023年至今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情况。评查中,“法治质检员”对已生效的涉企刑事案件的侦查卷宗、检察内卷和法律文书进行了详细的查阅,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重点审查“检察护企”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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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现场一一解答“法治质检员”的疑问。代表、委员坚持问题导向,就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和检察履职工作提出三条意见。

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为富民县检察院继续健全和完善“检察护企”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富民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细化“检察护企”服务举措,以检察之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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