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滇剧文化为主轴拓展法治文化,鼓励村级滇剧团、花灯团自编自演了《行骗》《法治意识要加强》等法治剧目,在农耕大地上谱写“法治之曲”,以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群众权益有效保障、民生福祉有效增进、乡风文明有效提升。近年,我们村无命案发生、矛盾纠纷数量明显减少。”安宁市县街街道石庄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钱奕霖说。
县街街道石庄村2009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安宁市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安宁市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法治安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创管并举、强化法治力量等措施,织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三张网”,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组织保障,着重织牢“法治规划网”
提升示范创建“凝聚力”。切实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共同履行主管职责,压实各街道、村(居)委的创建主体责任,实现从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主管部门组合作战+责任部门协同作战”的新局面。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3次,安排部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等工作。
坚持创管并举,精准织密“动态监测网”
提高示范创建“统筹力”。坚持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建,结合各街道实际,合理制定创建目标和任务分配表,由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每年对新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检查测评,确保高质量创建。截至目前,全市102个村(社区)成功创建昆明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8家,昆明市级88家,创建率达95%。
强化督导检查“硬核力”。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法治督察重点事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佐证资料线上线下集中核查5次;坚持创建和提升相结合,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下沉指导检查(实地复核)3次,对3家“一票否决”的村(社区)进行摘牌处理,全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力”。总结创建成效和推广创建经验,积极选树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石庄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村社区等先进典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石庄村加强法治示范建设再塑造,为新村社区打造社区级法治文化广场,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树立学习样板和借鉴标杆。
强化法治力量,全面铺展“法律服务网”
打造“常态化”队伍。开通1班普法直通车,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为一体,由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人员组成的流动普法宣传队,以“每周3天+N种法律服务”形式,为全市102个村(社区)群众提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148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打造“讲法团”队伍。选聘42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采取“点菜式”和“上门式”相结合的形式,为各街道、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课堂、普法互动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
打造“专业化”队伍。外聘102名村(居)法律顾问,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将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村(居)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坐班、电话服务、微信服务等方式,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648份、提供法律咨询2096次、开展法治宣传140次、参与人民调解113次,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有效全覆盖”。
打造“本土化”队伍。遴选人熟、地熟、事熟的基层“行家里手”730名,率先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积极发挥队伍力量,引导“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596场次,参与法律服务516件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68件次,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