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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系统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 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7. 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 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9.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等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法治昆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等相关工作。
10. 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室、法治处、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处、队伍建设处、干部人事处。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所属单位共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包括:综治一室、综治二室、综治三室。
2. 昆明市法学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推动昆明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当好“排头兵”,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一是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把牢政法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市政法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完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昆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聚焦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目标,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持续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巩固拓展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成效,带动昆明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权力监督和职业保障,全面提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锻造觉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春城政法铁军。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6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4.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6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3.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4.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3.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6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住房补贴预算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厉行节约,优化预算编制。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类)-06(款)财政事务”金额12.16万元,其中:“201(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12.1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201(类)-36(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金额1390.10万元,其中:“201(类)-3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53.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 “201(类)-36(款)-50(项)一事业运行支出”277.03万元,其中237.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项目支出;“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
3. “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金额224.13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4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4. “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44.72万元,其中:“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缴费;“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重特病统筹缴费。
5. “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金额192万元,其中:“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10.00万元,主要反映向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1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67%,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的原因: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相关文件要求,我部门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肃财经纪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2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共有13个,分别是: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政法综合经费、队伍建设工作经费、调研宣传及信息化经费、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及慰问经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经费、铁路护路经费、司法救助资金、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及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
(一)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社会治安分色管理,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政府的治安管理责任。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推动建立覆盖全部时候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法犯罪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1.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协调监督,统一执法思想、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制轨道内妥善解决,促进信访形势根本好转。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负责对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对全市政法部门开展改革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调研、督导、考核等,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提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切实开展“双百”法治宣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切实加强“昆明法治智库”建设等工作。4.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作为国内首个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平台,市委程连元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强调: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倡议,依托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做好国际商事仲裁纠纷调解、企业跨国招商引资政策咨询、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发布、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工作研讨和国际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管控风险,为开创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政法综合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管控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年内,拟对4个市级政法单位和14个县(市)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现实表现以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对1个市级政法单位和3个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面向全市政法队伍举办至少1期政治轮训,1期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根据教育培训相关要求,不定期开展专题教育讲座。面向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举办1期党性修养培训班,市委政法委机关及5个基层党支部全年开展约24次党建活动。对我市在职在编政法干警在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执法执勤中英勇负伤、致残、牺牲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或补助金;对牺牲的政法干警其子女因家庭困难影响就学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政法干警,经所在政法部门审核后,报市委政法委研究同意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六)调研宣传及信息化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网络强国和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实做亮正面宣传,做新做强政法新媒体,传播政法好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坚持“三同步”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和有效处置涉政法舆情;加强政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把握全市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方向,着力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主导权;聚焦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为奋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昆明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切实做好在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达到有效维护当时热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八)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及慰问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做好推荐表彰和年度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各项奖励措施。加大对困难见义勇为家庭的帮扶和关爱力度,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九)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聚焦命案防控、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目标,巩固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成果,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长治长效。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健全专项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推进,持续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等问题解决,着力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打牢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十)铁路护路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护路联防工作组织建设和体系建设,结合昆明实际,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完善提升铁路沿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扎实做好铁路交通事故防控、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外部环境整治等工作。
(十一)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及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建立以社情、警情、案情、舆情为基础的预警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将综治中心建设成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有效发挥综治中心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
(十二)法学会工作经费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2024年,市法学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搭建法学研究、法治交流、法治智囊、法治宣传、会员管理、法治服务、信息宣传平台,推动全市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运行经费安排145.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增加5.56万元,增幅3.98%。其中:办公费增加1.56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邮电费增加0.76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差旅费增加1.33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维修(护)费增加0.85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会议费增加1.00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培训费增加0.21万元,增加原因是市财政局提高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是执行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预算形成;工会经费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纳入预算编制实有人员变化;福利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实有定编车辆未发生变化;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无增减变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0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离休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66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32万元,固定资产498.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160011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