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石林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做到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呼应民营企业新需求、新期待。
挂牌“商会调解室”,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认真按照昆明市中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的要求,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提升石林营商环境的建设。为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石林法院与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共同设立的“商会调解室”在我院正式挂牌。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

成立工作站室,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在台湾农民创业园巡回审判点设立了涉台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借鉴已设立的台创园巡回审判点经验,借助“人民调解平台”便利,联合“周和林金牌调解室”,形成合力调处辖区内涉台民商事矛盾纠纷,旨在推进涉台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妥善处理辖区涉台民商事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遏止于萌芽状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维护辖区台商合法权益。工作站的设立同时还便利于台创园内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
强化繁简分流,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诉调对接一体机制。组建了速裁团队,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开展案件繁简分流,配备专职分流员对登记案件进行审查分流,在甄别不同案件类型后,将案情相对简单、涉案标的较小,且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及时进行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通过调解的方式有效降低涉企业纠纷案件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并有利于维护企业间友好合作关系,在达成案结事了效果的同时又利于各商业主体继续合作。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加强信息化运用,畅通涉商纠纷化解
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提升多元解纷的现代化程度。开展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微信送达、微信调解、跨域立案等工作,为维权提供科技支持,尤其是跨域立案工作的成功实践,极大地方便了异地诉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环节努力实现涉企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多跑一次”完成登记立案。推进“云解纷”平台的使用,拓展矛盾纠纷解决的途径。实现了当事人在立案时间、空间上的跨越。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平等对待的前提下,邀请律师、法律志愿者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咨询、庭前调解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加强涉诉指导,引导涉诉企业及时搜集证据和保全财产,提高企业诉前保全效率,以及通过诉讼阶段多元调处化解纷争等方式,为企业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规制恶意诉讼、滥用权利等行为,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优化执行方式,保障企业胜诉权益
积极推动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网络司法拍卖、恢复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等规定,保障执行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发挥执行智慧、创新执行方法,既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又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构建失信人员信用修复机制,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只要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将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握强制与善意的平衡,注重力度与温度的结合,不断优化执行办案方式,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