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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载人、载物有哪些规定?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会选择灵巧、方便的非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但你知道吗?非机动车由于自身结构原因,稳定性、安全防护性较差,如果违法载人、载物超过一定重量,容易改变它的重心。

那么关于非机动车载人、载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非机动车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具体登记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五十二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八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罚款:

(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二)横过机动车道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的;

(五)在受阻路段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第八十二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醉酒后驾驭畜力车的;

(四)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七)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

(八)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十)逆向行驶的。

警方提示:

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载物惨剧多,生命不能重来,别为了一时的方便留下一辈子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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