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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爱路护路宣传品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的公示

为做好全市铁路沿线重点学校、社区、村组和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拟采购爱路护路宣传品用于开展全市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教育。特邀各单位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爱路护路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10万元。

(三)项目内容: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品在全市铁路沿线2.5公里内的学校、村镇集市、所有县级以上宣传示范点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二、 承接资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按时缴纳社保、税费,无税费欠缴,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

4. 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承接要求

1. 承接主体应当按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要求,制作爱路护路有奖问答纪念品以及线下学校宣传用品(含书包、文具袋等)。

2. 同等质量下,按报价最低收费成交;

3. 不得恶意报价,不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不得低价中标,提供劣质服务;

5. 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机构名义报价;

6. 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7. 不扰乱我单位询价活动正常秩序;

8. 本次成交结果为非长期。

四、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五、 相关事项

(一)提交资料:

1. 报价资料格式不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收费报价表、资历、经验等(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项目请密封,并于封条处加盖公章。

(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参加竞争的单位必须于公告期内提交文件至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74),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三)评标时间:公告期满后,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安排,进行评标(将电话通知参加竞争的单位)。

(四)评标过程: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竞争的单位经营、报价等情况进行评标,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74

联系人:兰 俊,联系电话:0871—63196284。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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