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弱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充分展示昆明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共公益宣传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公共公益宣传(目录代码:A1502)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昆明市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基层普法工作质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为昆明加快建设“六个春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更好地展示昆明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拟制作一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效宣传片,时长5-8分钟,规格4k。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政法宣传调研与信息化经费
五、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新闻研究、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资质;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公共公益宣传项目经验,有条件和能力制作和推广宣传片;
(三)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参与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23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2. 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公共公益宣传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保密协议、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三)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报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3-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起嘉;电话:0871-63967198。
十、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委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