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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公益宣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弱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充分展示昆明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共公益宣传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公共公益宣传(目录代码:A1502)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昆明市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着力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基层普法工作质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法治昆明,为昆明加快建设“六个春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更好地展示昆明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拟制作一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效宣传片,时长5-8分钟,规格4k。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政法宣传调研与信息化经费

五、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新闻研究、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资质;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公共公益宣传项目经验,有条件和能力制作和推广宣传片;

(三)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参与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23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2. 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公共公益宣传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保密协议、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三)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报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3-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起嘉;电话:0871-63967198。

十、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委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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