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美声甜不黏人”“身高185,阳光爱运动”“喜欢健身,八块腹肌”社交软件上这些引人注目的交友标签往往与实际不符,你以为他们是“高富帅”“白富美”,网恋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个“取人钱财”的甜蜜陷阱。近日,由寻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农某某诈骗案已收到寻甸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2023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农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不确定性添加好友,认识了在校大学生某甲,后捏造身份信息、利用网图两人添加微信并网恋,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在网恋期间,农某某以分担见面路费、生病住院、银行卡限额、租房等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资金3万余元供自己挥霍,并在被害人要求归还欠款时,通过截图虚假转账骗取被害人信任,继续实施诈骗。被害人在未收到转账后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利用信息网络手段向不特定对象无接触式实施诈骗,属于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检察官释法说理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日常交友中要有防范之心,想想为什么“甜甜的恋爱”会选中自己。诈骗分子往往将自己营造成“成功人士”的形象,看似网络交友实则用“网恋”掩盖诈骗的目的,用甜言蜜语、无微不至的关怀哄骗你,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继而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更有甚者引导你参与投资、理财,事先准备好的“杀猪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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