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云南省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相关通知精神, 为保障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正常运行,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昆政法办〔2021〕14号)等相关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委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耗材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二)严格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相关内控制度及法律法规开展采购程序,选定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耗材供应商,具体参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执行。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供货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楼
三、 供货范围
(一)办公用品
供应商提供的日常办公用品包含但不限于中性笔、便签纸、便利贴、印台、长尾夹、计算器、插板、文件夹、文件册、档案盒、毛巾、扫把、拖把、垃圾桶、软抄本、胶水、订书机、回形针、订书针等。
(二)电子设备耗材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设备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打印碳粉盒、打印机硒鼓、集线器、转换器、读卡器、电池、优盘、鼠标、键盘等。
四、 采购条件
(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并负责配送及售后服务。
(二)若为同类货物同一品牌则优先考虑低价。
五、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以2023年度实际发生供货数量计算,按季度结算。
六、 承接标准
(一)供货商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清单所需货物种类,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本地化服务地点或人员,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需求,对急需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耗材在20分钟内配送。
(四)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七、 采购方式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相关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自行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满足比选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作为优先条件,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耗材各选择一家供应商。
八、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需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商品报价清单(单价报价,含办公用品价格、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服务承诺等材料。需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与电子版一套,装入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提交供应商的名称、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1.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7:00止。
2. 提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77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九、 其他补充事项
(一)响应单位报价应为含税总报价。
(二)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周玉洁
电 话: 0871-63165194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3号